作者:谢治菊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吉首大学学报》2012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15/11/22 浏览次数:16次
【摘 要】信任是民主的润滑剂,是选举参与的关键影响因素。正因为如此,农民对基层政府的信任与选举参与有莫大的关系,农民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度越高,越愿意积极主动参与村庄选举。其中,少数民族村民、文化程度较高的村民、中共党员和收入水平较高的村民参与村庄选举的可能性更大。这些发现对完善村庄选举参与制度、增强农民选举参与意识、提升农民选举参与水平有重要的帮助。
【关键词】社区参与;基层政府信任;正相关
一、研究源起与研究设计
当今社会是一个高度复杂、高度不确定性的社会,面对社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托马斯、霍布斯试图通过法律和秩序的确定来简化,胡塞尔认为可通过主体间的调适来简化,帕森斯则希望通过规则来弥补复杂性带来的角色期待与冲突,经济学家则试图用功利主义的方法来尝试,卢曼则另辟蹊径,提出信任是社会复杂性的简化机制。卢曼指出,“人们对未来包含的可能性不确定,但又不得不生活在这种不确定性中,因此,他必须预防未来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因而简化未来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信任就应运而生,即‘要简化或多或少不确定的复杂性为特征的未来,人们必须信任’。”[1](P21)既然信任对于简化社会复杂性有如此重要的作用,那么,对于权力执掌者面临的政治生态环境的复杂性,信任也能简化吗?卢曼进一步指出,“很难说信任对于这一由权力支撑的简化过程的必要性有多大,以及这种信任是寄于何处的,无怪乎政治信任这一古老的主题,在过去特别是在宗教内战结束之后的岁月里一度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却在当代的政治理论中几乎消失殆尽了。在目前的政治系统理论中,它作为一种概念范畴的地位已为‘支持’所取代。”[1](P71)可见,信任对于权力的认同和支持也非常重要,这一重要性在代表公权力的政府部门中尤为突出。因为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是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保障,也是政府政策有效性和合法性的基础。这一点,哈贝马斯和韦伯有深刻的描述。哈贝马斯在《合法性危机》中认为,任何政治系统都需要尽可能多地投入各种不同的“大众忠诚”,如果行政系统不能把公众的认同维持在必要的水平上,就会产生认同危机,影响政府的合法性。[2](P92)马克斯·韦伯在他的《经济与社会》上卷中也指出:“没有任何一个统治者自愿地满足于仅仅以物质的动机或仅仅以情绪的动机、或者仅仅以价值合乎理性的动机作为其维系的基础,任何统治者都企图唤起并维持人们对他的合法性的信仰。”[3(P239)]可见,这两位学者是从合法性的角度暗示了政府信任的重要性。埃里克·尤斯拉纳甚至指出,信任起到了鸡汤的作用……是信任而不是公民参与给我们带来了更多更好的结果,是信任而不是民主化给我们更好的政府。[4](P285)查尔斯·蒂利则从信任网络的角度描绘民众与政府之间相互信任的重要性。他指出,信任网络意味着共同的纽带(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在一起的人群,他们组成了一个网络;在信任网络中,网络成员的重大诉求得到了关注,网络成员之间彼此扶助,而网络也正是由若干诸如此类的强大纽带构成的;信任网络意味着成员之间承担着一些重大而长期的事业,意味着网络纽带之构成源于将共同的事业置于其个体成员的失信、失误和失败的风险之中。[5](P5-6)既然政府信任如此重要,那么,什么是政府信任呢?政府信任指民众对政府机构、政府人员、政府决策和政府行为的心理预期和评价。众所周知,在农村,农民对政府的信任感知主要来自基层政府 1 ,因而基层政府信任在农民的整个信任体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不仅会降低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成本、提高效率,促进农民对基层政府的认同,还有助于培养农民的参与热情和参与精神。这一点,国内外的学者都做了相应的研究。例如,Peri K. Blind 认为,“在政治领域的信任即政治信任,当公民对政府及其制度进行评价的时候,政治信任问题就出现了。”[6](P26-29)孙昕等的调查显示,农民是否参与村委会选举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是其对乡镇基层党委、政府的政治信任程。”[7]湖涤非却发现,农民对村委与乡政府的信任与其参加村委会选举的行为之间存在着微弱关联。[8]邱国良的研究也表明,公众对政府越信任,参与公共事务活动的积极性越高,这一规律受到农民所在宗族大小的影响。[9]也就是说,在中国农村,农民的政府信任对社区参与有正向影响已基本达成共识。但是,这种共识中亦有两点瑕疵:一是调查的地点主要是发达地区,对落后地区的调查研究较少;二是研究的重点是农民的整体政府信任对社区参与的影响,农民的基层政府信任对选举参与影响的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正因为如此,现有研究结论的张力和包容性有待进一步检验。在此背景下,笔者拟通过两次延续性调查数据来检验“基层政府信任促进农民选举参与”的结论是否成立。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两次延续性的调查。第一次调查是2010年3月到2010年9月笔者所做教育部项目《风险社会下西部少数民族农村社区有效治理研究》的调查。本次调查采用的是随机抽样的方法,对西部10余省农村社会风险问题进行了大规模的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调查共涉及到贵州、云南、四川、重庆、青海、甘肃、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共10省(自治区或市)2 14县24个乡镇38个村庄 3 。除贵州省的花溪区、黎平县、麻江县、遵义县、盘县、都匀市、惠水县、雷山县、织金县等9县(区)是课题组亲自下去调研的外,其余省份的调研问卷和访谈记录都是通过邮寄邮件的方式,让课题组老师教过的在当地工作的学生帮忙调查的。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225份,深入访谈记录50余个。其中,农民问卷576份 4 、村干部问卷215份 5 ,乡镇工作人员问卷436份 6 。第二次调查来源于2011年3-7月课题组分别在贵州省遵义县LL村与雷山县GN村、江苏省张家港市YS村三个村庄所作的“农民社会资本、政治信任与乡村治理绩效”的调查。此次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235份,其中,LL村92份,YS村100份 7 ,GN村43份 8 ,两次调查的农民问卷的背景变量如表1所示。
表1 调查样本的背景变量(农民问卷)(略)
二、农民的选举参与困境及基层干部的评价
由于笔者已在一系列文章中对农民的政府信任情况进行了分析 9 ,为此,本文不再就农民的政府信任情况专节累述。下面专门就农民的选举参与情况进行分析。
村庄选举是农民制度化程度最高的参与形式,也是参与人数最多、最为集中的形式,因而引起了学术界的高度兴趣,从而产生了一大批学术研究成果。不仅如此,村庄选举的意义远远超越了村庄的边界,在中国社会经历的诸多制度变迁中,社会学和政治学研究者如徐勇、贺雪峰、于建嵘、肖唐镖等都比较倾心于村庄选举,对此表现出了巨大且持续的兴趣。这一与西方民主制度极其相似的选举形式引发了人们的一系列猜度和想象:村庄选举对于中国社会的未来转型究竟意味着什么?村庄选举制度会不会成为中国转向民主政治体制的“特洛伊木马”?或者,这只是一个没有实质内容的象征性举动?[10]正是因为猜测和想像不同,学者们对村庄选举的观察点就不一样,家族势力、社会结构、社会分层、利益分化、政府信任、传统习俗、村落文化、政治力量等都是常用的观察视角。在实证调查尤其是扎根观察的基础上,学界就上述视角对选举参与的影响及此消彼长的关系进行了深度描述。例如,秦勃对湖南村庄的扎根调查发现,强烈的本位主义和宗族观念会导致村庄选举的失败。因为在村庄选举的过程中,选民并没有依据候选人的基本素质以及是否能给农民谋取福利等条件去理性地考量和权衡,而仅仅单纯地以宗族、姓氏观念为出发点,这使选民陷入了一种非理性的逻辑当中。[11]王颉通过观察发现,在村庄选举的过程中,在社会转型时期积淀下来的“挫折感”和“相对剥夺感”派生的“群体焦虑”使基层民主选举变成一场以家族为单位的“家族争斗”,从而导致了群体对基层民主的强力冲击。[12]但是,这种以观察为主的村庄选举研究仍存在一些问题,重复观察比较普遍,对于选举过程的描述占主要篇幅;同时,选取的观察视角未被很好注意,对于村庄选举中技术化、精细化的权力本身描述不够,从而部分消解了选举研究的理论张力。[13]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本研究将从深入访谈和两次连续问卷的调查结论两方面来对村庄选举困境进行描述。
目前,我国村主任和村支书大多是选举产生。选举有两种,公推直选或普通选举。公推直选是未来的选举趋势,但是对候选人的素质和农民民主意识的要求较高,因而大多数农村尤其是偏远少数民族农村实行的还是普通选举。选举是农民行使公民权利、实现农民自治的有效方式。但由于政治生态环境特殊,新时期的村庄选举选举往往陷入更多的困境。当在第一次调查问及农民“村庄选举存在哪些问题”时,有57.4%的人认为是农民不知如何参与,位居第一;接下来依次是农民参与选举的意识薄弱、乡镇政府的干扰、经济贫困的限制、家族势力的介入,分别占51.9%、31.6%、23.8%和16.3%。可见,农民的选举意识和选举能力、乡镇政府的干扰、家族和宗族势力的介入是村庄选举失败的主要原因。这一点,与对基层干部深入访谈发现的困境不谋而合,深入访谈时发现的困境有:
第一,选举时农民让人带选票的情况比较严重。按照规定,选举是一人一票,在外打工的青壮年也要回家亲自投上自己神圣的一票。然而,由于宣传不到位、外出务工人员的政治参与意识不强、参与的成本较高,外出人员让家人或村里的邻居带投选票的情况时有发生。GP乡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虽然乡政府在选举前的两个月就开始动员大家参与选举,让村里告知外出人员回来投票,但由于乡里没有规定村干部告知的方式、内容,对有没有告知也没有监督,所以,外出务工的人员往往不会回来。我们乡某村有个50多岁的老太,他家里的老伴与3个子女均在外打工,后来他家5个人的票都由她1个人代选。”这种代别人行使民主权利的行为容易产生偏差,不能选出让群众真正满意的村干部。
第二,对选举过程监管不到位。由于不懂少数民族语言,帮忙翻译的人又有一定的情感偏好,许多乡干部对选举现场的监管形同虚设,根本不清楚选举现场的农民之间的交流内容和拉票情况,以致选举结果失衡。GP乡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由于乡干部不懂当地少数民族语言,选举监督时需村干部翻译,村干部在翻译时往往向着自己,让乡干部摸不清头脑。”这一问题在贵州的YH乡、FH乡、PD乡等几个少数民族乡镇也比较明显。这说明,语言沟通不畅是少数民族村庄选举现场监督缺失的重要影响因素。
第三,乡镇政府对候选人的干预比较严重。当问及农民“您们的村干部是否是选举产生时”,有78%的农民肯定他们的村干部是选举产生的,有13%的农民不清楚,9%的农民认为他们的村干部是上级指派的,这一问题在党员选举时更为突出。正如云南WY镇工作人员所说:“我们这里大多数村的村干部实际并不是由真正的选举产生,即使选举,也只是走过场。因为在选举之前,乡里面已经内定或看好了一些候选人。由于是县政府所在镇,我们这里的村干部主要是选择那些在村里有一定威信或有一定影响力,能够震慑一方的人物。这些人包括:一是经济精英,如承包了大量土地,或者有小企业、小工厂老板,是名声较好、有可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人,他们也是镇政府重点扶持的对象;二是在省里、市里或县里有亲戚朋友做后盾的人,镇政府看重的是他们的关系网络,希望他们把好的项目投入到镇里或村里,这样镇政府的招商引资就轻松很多。由于不是真正的选举产生,这些村干部不一定真正代表民意。如果农民想罢免、更换他们,也必须要经过镇政府许可。由于上级政府操纵,农民没有真正的自治权,村级事务民主自治得不到有效贯彻落实。”从这段访谈材料可以看出,乡镇政府对村干部选举干预较为严重的原因主要是培植自己的势力范围、安插自己的亲信,或者为捞取政绩做准备,或者为了实现政府对农村的有效控制。但是,正如斯科特所指出的,为经济不平等辩护的唯一理由是权力的运用是仁慈的、服务于社会的,而为了使自己的权力合法化,精英们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14](P66)这意味着,乡政府干预选举的唯一理由应该是为了纠正选举中的问题,更好地为农民服务,而不应该为了自己的私利和政绩。但在调查中,乡政府的行为恰恰违反了这一点。
第四,家族势力、区域势力对选举的影响比较严重。在一些边远少数民族农村,村干部往往由村里的大姓家族控制,要么几个大姓家族轮流当选,要么某个大姓家族长期垄断。一旦他们被罢免或没有选举上,就会出现闹事的情况。例如,因工作不得力,PD乡乡政府2009年罢免了一位村支书,这家人在村里是大户,后来就找了40多位亲戚到乡政府静坐、闹事,搞得乡政府没有办法,只好恢复他的职务。
第五,农民代表的选举没有体现真正的民主。农民代表是农民利益表达、参政议政的直接代表,应由全体农民直接选举产生。但是,在我们的第一次调查中,仅有45.2%的农民代表是农民提名选举产生的,还有高达50.4%的农民代表是上级指定或大户推荐的。其中,由乡镇干部指定的占13.3%,由村支书村主任指定的占31.2%,由村中大户推荐的占5.9%。可见,农民代表民主选举产生的比例刚好一半,还有一半的农民代表体现的村委会和乡政府的意图,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农民代表的代表性。
第六,农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不高,选举技巧不够。上述已经提及,分别有高达57.4%和51.9%的村民认为“他们的参与选举意识薄弱和素质低下、不知如何参与”是村庄选举存在的最大问题。这说明农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技巧是影响村委会选举的主要因素。这与进一步调查的情况不谋而合。当问及农民您参与选举投票了吗?29.3%的农民表示没有,37.2%的农民表示有,但是因为乡镇政府和村干部要求才去的,仅有33.5%的农民表示是自己主动去的。这表明农民参与村干部选举的积极性不高,基本处于被动状态。访谈时发现原因有二:一是农民文化素质低下,不知该如何主动参与;二是农民认为投票过程受外部的干扰较大(如村干部、其他农民和家族势力),唱票过程不透明,投票结果也没有公开,因而认为选举是走过场走形式,没有必要主动参与。在村干部选举中投票结果的公开主要有两种方式:公推直选的村干部是当着所有的选民唱票、监票、公布票数和当选结果;普通选举是在农民代表会议上唱票、监票和公布结果。西部农村大部分地区都是普通选举,选举过程和结果主要向农民代表公开,不向所有的农民公开,因而大多数农民不知道投票结果。也就是说,虽然参与了选举,但却不知道选举结果。第二次调查还显示,仅有56%农民知道本村村长的名字,46.2%的农民知道村支书的名字。
村委会选举问题较多,选出的村干部素质也偏低,这亦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村干部的文化素质偏低,做统计、写材料等文字工作比较困难。在调查的214位村干部中,有1%的是文盲,1%的是小学文化,55%的人是初中文化,43%的是高中及其以上的文化。也就是说,西部少数民族农村的村干部以初中文化的为主。这一点,GP乡最为明显。该乡的工作人员指出:“我们的村干部大都是以初中水平为主,小学为辅,17个村中,高中文化的只有2个,让他们写点材料很困难,即使写上来也是错误百出。”二是村干部不团结。如果支书与主任是两个姓,就会有家族排外思想,意见不统一。贵州GP乡有个村支书姓陈,主任姓储,他们两个家族姓氏很少往来,工作不好好开展,基本都由包村干部做。三是以经济精英为主的村干部对村级事务的关注较少,与包村干部的沟通存在障碍。经济精英是当前村干部选举的热门候选人,因为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致富经验或手中掌握的资源带动全村的经济发展。也正因为如此,当选后他们往往一边当村干部、一边做生意,自己忙着挣钱,根本没心思管村里的事务。GP乡有80%的村干部都是如此。该乡工作人员告诉调研者,有一个村的村干部居住在离村委会40多公里的地方,因为他家在那里开了一个豆腐坊,生意很好。还有一村干部是煤老板,经常不在村里。另一村主任是承包工程的,常年累月在外跑。可见,能人治村本是好事,但如果能人没有公共情怀、公益心和公共责任感,这样的能人来治村必将产生许多问题。正如MP乡工作人员所指出的“我们乡许多村干部是村里的致富能手,平时为人倒是比较大方,在村里有一定的号召力,所以选举时投他们票的人挺多。但由于这些致富能手平时忙于生意,没有时间管理村级事务,所以与乡干部之间有一定的矛盾,您想,这些村干部基本都是开宝马、坐奔驰的,家里不是有煤矿就是有工厂,他们怎么会听我们乡干部的?”可见,经济精英因经济条件较好,生意较大,应酬和用于生意的时间比较多,也就没有更多的时间管理和关注村级事务。再加上许多经济精英因为经济上的优越感,总有一定的趾高气扬情绪,认为钱能摆平一切,不能摆正自己与乡干部、包村干部、农民和其他村干部的关系,容易产生裂痕,制造不团结。
三、农民的基层政府信任对选举参与的影响
既然村干部的选举存在如此多的问题,那么,村干部选举的问题与农民对基层政府的信任有关吗?帕特南认为,公共参与对信任有较大的影响。“积极参与公共生活是公民美德之一,人们卷入公民参与(从社团聚会、教堂户外就餐到非正式的朋友小聚)的网络越多,就越有可能表示出对他人的关心,也越有可能成为自愿者、献血、捐助慈善团体。”[15](P396)因为,“参与公共组织不仅培养了参与人合作的技巧和在集体劳动中共同分担责任的意识,而且还增进了民众与政府之间的了解。”[15](P102)这意味着,农民的公共参对政府信任有重要的影响。但是,正如马克·E·沃伦所指出的,信任是一种判断,不仅授予他人对某些利益问题的自由决定权,也接受了他们潜在不良意愿所造成的易受伤害性。[16](P290)也就是说,信任或不信任也会决定人们的行为,有利于人们对分工状态的维持。可见,信任在一定程度上是可能促进参与的。那么,笔者调查村庄的信任和参与之间有这种关系吗?这需要进行交互分析。
两次调查都直接测量了农民对乡政府和村委会的信任度,具体测量方法是设定“很不信任、不信任、一般、信任和十分信任”5个答案,并分别赋值1~5分,让农民对其做选择。然后,将农民选择的信任值简单平均。最后,以3分为分界线,低于3分的称为低信任,高于或等于3分的称为高信任。通过表2的交互分析发现,第一次调查时,在不参与选举的人中,低信任度的农民比例比高信任度的农民比例高10.5%。而在参与选举的农民中,无论是被动选举还是主动选举,低信任度农民的比例均低于高信任度农民的比例,分别低1.6%和9%。可见,低信任度的农民更不愿意主动参与。在第二次的调查中,整体而言,参与村干部选举的农民比例占多数,为68.2%,不参与的比例为31.8%;低信任度的农民比例为39.9%,高信任度的农民比例为60.1%。其中,低信任度的农民不参与村干部选举的比例比高信任度农民高6.2%;相反,他们参加村干部选举的百分比却要低6.2%。这也说明,农民对基层政府的信任会影响农民的选举参与。
表2 农民对基层政府的信任与选举参与的交互分析(略)
为了验证这种影响究竟有多大,笔者以农民的基层政府信任为自变量、以农民选举参与为因变量进行了逻辑斯蒂回归。在回归之前,首先要对因变量的选项赋值,赋值的方法是将第一次调查时的“不参与”赋值为0,将“应乡村干部要求参与”和“主动参与”合并为“参与”变量,赋值为1;将第二次调查时的“不参与”赋值为0,将“参与”赋值为1。在此基础上,以类型化的农民基层政府信任为自变量,以农民选举参与为因变量进行逻辑斯蒂回归。如表3所示,从Nagelkerke R2 值来看,两次调查的结果均显示农民基层政府信任对选举参与的影响十分微弱。
从显著性水平来看,第一次调查的具有显著性,第二次调查的不具有显著性。从Exp(B)值可知,第一次调查的数据表明高信任度农民参与村庄选举的发生比是低信任度农民的1.654倍,第二次的数据则显示高信任度的农民参与选举的发生比是低信任度农民的1.418倍。这表明,基层政府信任会对农民的选举参与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在第一次调查时比较明显,第二次调查时却比较模糊。那么,为什么政府信任能促进选举参与呢?艾里克·M·乌斯拉纳指出,作为一种道德资源,信任使我们的目光越出自己的同类人。普遍信任盛行于民主社会,使人们更愿意参与社团并认可道德义务,而特殊信任在威权和极权社会更为典型,使人们退出公共生活。[16](P113-114)可见,信任别人在许多参与中是一个关键因素。至于为什么信任对民主参与如此重要,迪戈·甘姆贝塔和Hirschman的研究表明,信任不是一种随着使用而减少的资源,而是相反,是越用才越可能多,因为他可以在接收方激起更强的责任感。[17](P293)这意味着,对基层政府的信任越多,越能激发农民参与村庄事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进农民的公共情怀,进而促进其参与村庄选举。
表3 农民基层政府信任对其选举参与的影响之逻辑斯蒂回归模型汇总(略)
那么,还有哪些因素会对农民选举参与产生影响呢?这可通过逻辑斯蒂回归对影响选举参与的背景变量进行分析。由于第一次调查时对农民个人背景变量较少,逻辑斯蒂回归的效果不明显。因此,主要以第二次调查的背景变量为参考对象。逻辑斯蒂回归的分析结果见表4。由表4可知,模型卡方值为39.118,P=0.002,具有统计学意义。由Nagelkerke R2 可知,全部自变量可以解释因变量23.7%的变化,解释力较好。选择显著性水平为0.05,民族、政治面貌、年龄和文化程度的Wald检验的概率P值都小于显著性水平0.05,具有统计学意义,这表明在所有自变量中,这四个变量对农民政府信任的影响具有统计显著性。从Exp(B)值即发生比率OR值可以看出,在控制其他变量以后,少数民族农民参与选举的发生比是汉族农民的8.475倍;党员参与选举的发生比是一般群众的2.235倍;年龄越大,参与选举的发生比越高。其中,年龄在41~60岁、60岁以上的农民参与选举的发生比分别是18~40岁农民的2.202倍和6.714倍;文化程度越高,参与选举的发生比就增加一些。其中,大专及其以上的农民参与选举的发生比最高,是文盲农民的10.582倍,高中、初中和小学农民参与选举的发生比依次递减,分别为文盲农民的5.036、5.076、3.809倍。为什么民族、政治面貌、年龄和文化程度会对农民的选举参与产生如此明显的影响呢?第一,少数民族农民选举参与的发生比高于汉族农民的原因在于调查的少数民族村庄贵州GN村是一个偏远闭塞的村庄,村里少数民族农民的比例高达98%,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和文化保留较好,农民之间的关系比较亲密,维系他们关系的还是“亲亲原则”,农忙时“你帮我助”、农闲时“对歌晒舞”的热闹场面依然存在,这让他们对村级事务参与有很高的责任心,再加上外出打工的较少,他们参与选举的时间也有充足的保障,因而他们的参与度较高。第二,党员选举参与的发生比高于一般群众就不足为奇了。调查时发现,在农村,愿意入党且符合入党条件的农民并不多,因而才会出现农村党员年龄偏大、数量较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尽管如此,少有的党员还是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担当精神。像村干部选举之类的村庄事务他们都会参与,即使有个别不愿意参与的情况,村委会也会用党章的规定要求他们参与,故而这群人有较高的参与度。第三,年龄越大的农民越愿意参与,其原因有两个:一是年龄越大的农民外出打工的越少,有时间参与;二是年龄越大的农民对村庄的感情越深,责任感越强,他们越愿意参与。第四,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民主意识越强、自治能力越高,而且,这部分农民的个人利益受到村庄选举结果的影响较大,因而他们也有很高的参与度。
表4 影响农民选举参与的背景变量之逻辑斯蒂回归模型(略)
四、结语:荡起信任与民主的双桨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四个方面。其中民主选举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源头”,只有民主选举做好了,其它三方面才有可能做好。[18](P17)正如周叶中所指出,在现代民主国家中,选举作为连结国家与社会的一项制度无疑具有极端重要的地位,甚至可以说是“民主制度存在的前提”。[19](P125)这表明,选举是民主制度的核心和关键。其实,许多经典文献也表明,信任与民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信任能够促进民主。正如Warren所言:“信任意味着宽容,民主制度必须建立在宽容的基础之上,从这个人角度来说,信任是民主制度的润滑剂。”[20](P186)这与笔者的调查结论不谋而合,调查显示农民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对村庄选举参与有一定的促进。另一方面,民主也能促进信任。波兰学者彼得·什托姆普卡指出:“在所有的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况下,信任文化在一个民主的政治制度中比在任何其他类型的政治系统中更有可能出现,因为民主的政治制度具有可信性的两个基础:责任性和事先承诺,更重要的是,民主制度下的信任是自发的信任,而独裁政治下的信任则是制度信任。”[21](P186-199)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学者都认可这样的观点。马克·E.沃伦就指出,“民主的成分越多,信任越少。当我们从一个更一般的视角来考虑信任问题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时,这一论题似乎不再是浅显的,政治因利益冲突和认同冲突而与其他类型的社会关系不同,所以仅仅是社会关系转变为政治关系的事实,就足以使信任的特殊条件成为问题。”[16](序言1)罗纳德·英格尔哈特也坦言,“民主制度有助于信任,信任也有助于民主,但是,民主制度不会主动产生信任。”[16](P81,97)可见,信任促进民主的理念基本已达成共识,但民主是否会促进信任则存在一定的争议。诚如埃里克·尤斯拉纳所言,你不能通过提高国家的民主化而提高信任感,但你可以通过压制国家的民主化而摧毁信任感。[4](P292)为此,著名小说家E·M·福斯特为民主做了两声欢呼:“民主崇尚多样性,民主容许批评”。尤斯拉纳说他要加上第三声欢呼:“民主社会是具有信任感的社会。”[4](P283)那么,什么样的社会才具有信任感的社会呢?马克·E.沃伦指出,“在一个能够促进牢固信任关系的社会,也很可能是这样一个社会,他能够给予更少的管理和更多的自由,能够应付更多的意外事件,激发起公民的活力和创造性限制以规制为基础的协调手段的低效率,并提供更强的生存安全感和满足感。”[16](P2)可见,经济发展、民主昌盛、文化繁荣和公民社会发达的社会才是理想中高度信任的社会,这样的社会也必然是一个民主的社会。因此,要增强新时期农民的选举参与意识和参与情怀,就必须荡起信任与民主的双桨,一方面,提升农民的政府信任水平。这就要求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规范基层政府行为,推进农村政治社会化进程,强化民主监督,推进村务公开。另一方面,培养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畅通农民的利益表达渠道,完善相关制度,营造农民良性有序的政治参与图景,为农民的制度化政治参与提供保障。此外,还要加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升农民的文化素质和政治参与的组织化程度,培养农民积极政治参与的意识和技能,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注释】
1.在中文语境下,“高层(上层)政府”和“基层(下层)政府”是一对模糊性和情景性概念,对他们的使用也是相对的。按照学界的一般解释,高层政府应指中央或省级以上的政府,但有些学者在分析农村问题时也将县市政府纳入高层政府的范畴。因为对农民而言,县市政府与省级、中央政府一样,也是高高在上的、接触不到的、观念中的政府。基层政府一般指区县、乡镇政府,但在实际分析中,有些学者往往又将不是政府但又过度行政化的村委会纳入了基层政府的范畴。我们比较赞同将县政府归为高层政府、村委会归为基层政府的观点,因此,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来代替基层政府的指称。
2.其中,新疆、广西、甘肃是试调研的调研地,正式调研没有涉及到。但试调研在此处获得的访谈记录后面的行文将会涉及到。
3.其中,贵州30个村庄,重庆2个村庄,四川1个村庄,云南2个村庄,宁夏1个村庄,甘肃1个村庄,内蒙古1个村庄。在调查的村庄中,村庄庄人口规模以1000~2000人为主,占47.1%;农民人均年收入以1500~4000元为主,占53.2%;村庄文盲人口比重以10%以下的为主,占54.5%;少数民族村庄占85.7%。
4.贵州422份,重庆46份,四川10份,云南39份,宁夏14份,甘肃18份,内蒙古27份。
5.贵州184份,重庆8份,四川3份,云南7份,宁夏5份,甘肃3份,内蒙古5份。
6.贵州300份,重庆45份,四川15份,云南19份,宁夏17份,甘肃18份,内蒙古20份。
7.该村有17份问卷调查的农民原是Y村农民,现已为X村农民。
8.G村问卷的回收率很低,其原因是这是一个交通闭塞的苗族村,98%左右的农民都是苗族,且有60%左右的人不会讲汉语。由于语言的干扰,从G村回收回来的87份问卷经逻辑筛查和信效度检测后,被剔除了44份,仅剩43份。
9.江苏样本的人均收入均高于9000元。据村长介绍,这两个村的人均年收入为15000元。
10.参见谢治菊系列论文:《农民的政府信任对社会信任的影响》,《探索》2012年第3期;《村庄经济类型与农民政治信任》,《中国农村观察》2011年第6期;《农民政治参与对政治信任的影响》,《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6期;《农民政府信任的结构:理论阐释与实证表达》,《长白学刊》2011年第3期,等等。这些研究发现,农民的政府信任存在自上而下的层级差异和东西部的地域差异。层级差异表明,农民的政府信任度随着政府层级的下降而降低;地域差异显示,西部落后地区农民对高层政府的信任度要略高于东部发达地区,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度却大大低于东部发达地区,即西部落后地区农民政府信任的层级差异十分明显,而东部发达地区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却比较理性,层级差异较小。
11.由于低信任度的农民比例占30%左右,这大大低于高信任度农民的比例,常见的行表就不太能反映低信任度农民和高信任度农民的选举参与差异,因而我们用了列表来表示,即对比的是在低信任度农民与高信任度农民中“参与或不参与村干部选举”的农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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