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金峰 常敬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 》 发布时间:2015/11/22 浏览次数:19次
一、引言
自1986年民政部在河北、山东、江苏、上海、广东五省市的部分地区进行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以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事业的探索已达二十多年。由于诸多原因,传统的旧农保制度的可持续性受到严峻挑战,几近失败。而另一方面,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到1.5亿,农村老年人口占老年总人口的70%[1]。即我国目前约有1亿的农村老年人口。并且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青壮年流入城镇,农村老龄人口每年还在以10% 的速度递增。由于老农保缺乏可持续性致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实际缺位,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国社会养老事业的重中之重应是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
参考文献
〔1〕杨翠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应注意的问题及政策建议[J/OL].人民网, 2010-3-5. http: / /news.163.com/10 /0305 /20 /611OE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