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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中的政治:农民、民主与国家

作者:刘义强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中国农村研究网  发布时间:2015/11/22  浏览次数:37

【摘 要】本文对中国农村研究学者徐勇教授在中国农民政治、乡村治理和村民自治以及现代国家建构等领域的研究作了较全面的概述和评析。文章指出,徐勇教授的中国农村研究引导了中国政治学实现从庙堂到田野再回归庙堂的辩证扬弃过程,在对基础性政治社会持之以恒的观察基础上,提炼出了一系列具有相当学术影响力的创新性分析框架、学术观点和研究方法。作者结合中国农村研究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讨论了徐勇教授的学术实践和重要观点对中国农村研究的学术贡献和价值。

【关键词】徐勇;中国农村研究;农民政治;基层民主;现代国家


徐勇教授是当今有影响力的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专家,其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当代政治现代化中的农民政治、村民自治、乡村治理和现代国家建构等问题。此外,徐勇教授还根据长期研究的经验,讨论了政治学的田野研究方法,并据此对中国农村研究的长远发展做出了富有远见的学术规划。本文主要从上述五个方面对徐勇教授在中国农村研究领域的学术思想及其成就进行概述和评析。

一、农民政治——中国当代政治奇迹的创造主体研究

徐勇教授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我国政治学界较早从宏观的政治理论研究转向微观政治,尤其是农民政治研究的学者之一。历史的不幸,让徐勇教授这一代人没有能够接受到完整的学校正规教育,而聊以可慰的是,他们被历史的洪流席卷进农村田野之中,乡村劳作和生活的经历,成为他们青春期的一道难以磨灭的印痕,也开启了知识分子自主进行农民政治思考的大门。在1980年代初思想激荡的时代氛围中,他在如饥似渴地追逐学术界不断变幻的理论热点和政治争论的同时,逐渐开始了自己的自主思考:这种看似热闹的思潮运动并没有深刻关注自己脚下的土地,大而无当和浮躁的空论往往以对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的基层社会的无知为前提。[1]农民和农村在改革之初的巨大创造力及其在中国现代化中的命运问题,深深地吸引了徐勇教授的注意力。徐勇教授的农民政治研究主要可以归纳为四个层面,即双层政治结构论、农民历史活力观、社会化小农理论和创造性政治范式。

1. 双层政治结构论

徐勇教授首先埋头扎进中国基层政治和社会史料的文献梳理工作中,图书资料员的初始职位为他广博地吸纳知识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他希望解答近代以来中国政治和社会发展中一个长期困惑的历史谜团:中国历史中围绕上层国家政权的变动和争斗异常激烈,王朝更替频繁,权势翻转翻云覆雨,直至近代以来依然如此,但是与其相对的基础性社会则表现为长期的停滞,以至于黑格尔认为中国处于“历史的起点”,是可以被“排除在历史之外的”。[2]排除其欧洲中心论的偏见来看,从线性历史的文明进步观来看,不无道理。这个困惑在20世纪80年代末的政治风波之后更显出对学理性答案的紧迫需求。徐勇教授对此的回答系统地体现在他的成名作《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的比较》一书中。徐勇教授的研究发现,中国历史政治形态是一个国家整体层次权力结构的高度大一统与国家之下政治社会的极度非均衡的结合体。这本著作提出了分析中国政治发展的一个全新的框架:中国的双层政治结构论,即中国的政治体系可一分为二:一是上层国家权力体系,二是基础性政治社会。而且,后者更具有基础性和决定性意义,中国的政治学研究也必须深入到这个基础性政治社会中才能切实把握中国政治大变革的脉动。[3]徐勇教授在“非均衡的中国政治”中发现,城乡分离分治和国家与基层乡村社会相互隔离是中国历史政治的一个重大特征,而要实现现代政治的目标,即城乡一体化和国家一体化,亦必须从这种政治体系的结构断裂处进行研究。长期以来被隔离于国家政治之外、与城市发展存在巨大差距并且在现代化进程中这种差距还将进一步扩大的无政治的乡村田野,成为徐勇教授政治学视野中的一大富矿。至此,农民政治的研究主题及其价值和意义被徐勇教授敏锐地捕捉住,这不仅开启了他长久以来中国农村研究的学术生命,而且以此为主题伞形展开了对农村民主、乡村治理、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以及农村研究方法的系统思考。相关内容我们将在后文中详细阐释。

2. 农民历史活力观

在撰写《非均衡的中国政治》一书之前,在上个世纪70年末和80年代初具有深远影响的农村改革,尤其是其核心点——包产到户的曲折发展历程,被徐勇教授作为进入中国农民政治研究的切口,进行了系统的史料梳理,完成了《包产到户沉浮录》书稿。在当时,虽然以包产到户为肇始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被确定为当代中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以权力下放、经济自由和农民自主为导向的农村改革已经对整个国家的改革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学术界对包产到户的曲折实践却缺乏系统的研究。徐勇教授以严格的著史要求,详细回顾了包产到户的发展历史,展示了围绕其形成的高层博弈、决策论争以及农民群众独特的历史创造力。作者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正是将农民作为具有创造力的历史主体,而非一般现代化理论中的“历史弃儿”,才赢得农民,取得政权。而建政之后忽视农民政治的基本逻辑,试图全面改造农村社会的政治实践却一再带来灾难。这一历史的警示告诉世人,农民依然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创造性的历史主体,理解并尊重农民政治创造力才是共产党治国理政成功的基础条件。[4]在这里,徐勇教授已经伏脉千里地埋下了将农民视为中国现代政治创造性主体的理论设想。

3. 社会化小农理论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改革的重心转向城市,农村改革所释放的发展能量逐步达到饱和,以农补工、以农养政的局面不断没有缓解,而且愈发严重,三农问题逐步突出并形成社会共识。徐勇教授承继张厚安先生创办的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中心,先后更名为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将研究视野从农村基层政权扩大到作为整体的农村社会和农民群体。在这个时期,农民面临增收困难、负担日重、温饱初解但市场压力增大,农村社会相对于城市社会发展差距急速增大等问题。思考农村未来的发展模式、关注农民问题的解决思路,成为这一时期徐勇教授学术思考的重要主题。他先是梳理了毛泽东和邓小平解决农村问题的不同思路,接着回顾了中国农村和农民问题研究的百年历程和主要理论观点,为深入开展农村田野调查提供理论导引。[5]此后,徐勇教授及其同事们组织开展了密集的农村田野调查和社会实验工作,为认识农村发展面临的现实挑战和转型期农民政治的性质积蓄知识资源。这一时期的代表性作品是主要由徐勇教授主笔的《中国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该书从历史和现实两个层面分析了现代化进程中农村衰败和发展的内在机理,分析了农村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发展难题和政治稳定问题。进入新世纪以来,徐勇教授作为首席专家承担了首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我国农村与农民问题研究”,组织团队对农民就业与增收、乡镇改革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等前沿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后指出,当前农村和农民问题是中国现代化一般进程和独特遭际的产物,三农问题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解决首要在土地问题,土地问题的核心是农民的公平公民权益建设问题。基于此,徐勇教授批判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冷酷的放任主义思路和回归中国古代旧传统或革命新传统的民粹主义思路,主张现代化导向的农村建设思路。他认为,单纯依靠农村和农民本身难以解决中国的农村和农民问题,必须在市场化、城市化和民主化的进程中进行总体性解决,并提出城乡统筹、农民进城、资本下乡和民主合作的综合性解决方案。[6]

这个期间,也是中国的三农问题研究成为炙手可热的显学的时期。尽管多科学的研究者,甚至不少基层实际工作者大量涌入,发表了汗牛充栋的研究成果。但是,概括起来看,却缺乏对当前中国农民社会之变迁性质的理论把握,大量研究停留在就事论事、汇报情况和分析问题的层次上。而秉持不同立场的研究者则会在涉及农民社会性质的问题上开出各不相同的药方,所谓一个三农学者就有一个解决方案。徐勇教授将研究的视野放在农户层面,敏锐地指出,农户是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和交往单位,也是国家对农村治理的基本政治单元,是认识中国农民和农村社会的一把钥匙。在大量的实证调研中,他发现,一些立场对立的意识形态及其研究者评论农村问题时,其未言明的假设前提是中国农村仍然是小农社会,小农经济依然是农村经济的根本特征。单就农户土地和组织规模而言,的确是不折不扣的“小”农,然而,在经历了革命化改造和新时期以来的市场经济深度渗透之后,中国的小农正在发生深刻地变化,小农户面对的不再是静止的自然经济社会,而是一个生产、生活和交往高度社会化了的大社会,农户愈来愈广泛和深入地进入或被卷入到一个高度开放、流动、分化了的社会中。而这种全新的历史状态既深刻地改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方式,使得小农户在其中可以汲取力量,大大提高了其适应现代社会的能力,另一方面,社会化了的小农也面临三大内在矛盾:一是生产条件的外部化与自我生产能力弱小的矛盾,二是生活消费的迅速扩张与满足需求能力有限的矛盾,三是农民生活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与集体行动能力较弱的矛盾。[]因此,无论是仅看到小农之“小”而意图强制改造的理论指向,还是无视小农面对的大社会而以回归小农的传统福利生活为指向的理论构想,再抑或是自由放任主义的“解放”农民倡导,都是对农户生存境遇和欲求的误判,更是会对农村发展方向产生误导。徐勇教授的这一理论贡献,是在“生存小农”、“阶级小农”、“商品小农”和“理性小农”等经典小农理论之外的一种全新概括,其理论解释力是较强的,能够准确把握当前农民和农村社会的内在机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4. 创造性政治与农民理性扩张

徐勇教授早期关于包产到户的研究,已经隐约地提出了农民的自主行为是突破体制束缚,改变高度集中的经济政策和体制,逐步使得原本“不合法”的东西合法化这样一个理论命题。这种早期研究受制于缺乏扎实实证研究基础,仅仅停留在模糊的感性认识上,尚未上升到理性层次。经过多年农村田野调研和思考,尤其是观察到中国农民在创造改革以来“中国奇迹”过程中发挥的历史创造作用,徐勇教授开始从分析范式意义上来思考中国农民政治的新框架。徐勇教授从农民政治行为的经典模式分析出发,提出,在传统社会中,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是分散的小农与行政强制的国家的关系,在经济上表现为掠夺与被掠夺,而在政治上则表现为压迫与反抗、顺从与叛乱,从而形成一种循环往复。在农民政治的理论分析范式上,就形成了农民作为沉默地依从者和暴烈的反抗者两种既相互对立,又统一于历史进程中的分裂形象。这种经典理论其实基于两个共同的理论预设:一是农民与国家的两极对立,二是农民是历史被动客体,无论反抗还是顺从都“表现不出任何伟大的作为和历史首创精神”。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由于国家与农民关系的恶化,不少农民政治的研究者纷纷采用抗争政治分析框架来研究农民行为。这当然有其独到的分析视角,但是,抗争视角的分析1949年后中国农民的政治行为,更无法解释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以农民为主体的中国奇迹的发生。基于这种认识,徐勇教授通过对农民行为的分析提出了创造性政治和农民理性扩张这两个新的农民行为解释框架。所谓创造性政治,是指这样一种中国农民的政治行为——既非与国家之间的根本对立,亦非简单地顺从,而是采取一系列的自主行为促使国家改革政策和体制模式,其二,农民在被迫接受国家体制的安排后,持续不断地以自己的零散行为冲击和突破不合理的体制,从而创造出新的体制和行为模式。社会主义传统体制的崩解以及改革以来农村的重大体制创造,不仅改变了他们的命运,而且改变了决定他们命运的体制。与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分析框架比较,这一基层社会与创造性政治的分析架构具有更强的包容性,既可以解释革命性行为的破坏性创造,而且可以解释通过日常行为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和改善民生的体制的建设性创造。[8]那么这种创造性政治又是如何造就改革以来的“中国奇迹”的呢?徐勇教授开发出了农民理性与市场理性叠加从而形成农民理性在现代制度转型条件下出现理性扩张的分析视角。他指出,改革开放之前,农民理性与传统社会农业社会长期形成均衡格局,这构造了特别强大和成熟的传统农民理性——“生存理性”,并且在漫长的农业社会中释放尽了其能量。然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走向工商业社会,农民获得跨越经济结构藩篱,向非农领域流动的机会。在面对工商社会时,农民依然会按照其在农业社会中长期形成的理性行事,农民“生存”理性的强大动力与工商业社会提供的广阔的、无限制的经济增长空间相结合,释放出了在传统农业社会和一般工商社会都难以出现的巨大能量,产生出巨大的“叠加优势”,从而造就了三十年中国奇迹。同时,徐勇教授也评估了改革中后期农民理性逐渐进入收缩期所可能产生的“劣势叠加”的影响。[9]

概括而言,中国作为一个农民大国,农民政治是中国政治的基本底色。徐勇教授高度重视农民作为具有活力的、能动性的历史创造主体的角色的理论预设,是中国农民政治研究中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命题。

二、村民自治——基础性政治社会的民主建构分析

民主是现代政治学的全部内容。民主作为现代政治的基本价值和制度追求,其所体现的个体权利诉求和对公共权力之合法来源、运行机制和民众监控的理念,在祛魅后的现代社会中,不存在理论上的竞争对手,除非我们愿意放弃启蒙思想对个体和共同体社会契约关系的新设定。然而,较之于从理论上论证民主之可欲和必欲而言,如何在中国现实土地上建构可行的民主,是近代以来中国朝野有识之士的共同追求。尤其是在经历了建国以来集权专制历史的一代人而言,对民主的饥渴更是无与复加。徐勇教授以村民自治作为中国民主建构的现实起点和实践基础,进而在民主实践中讲民主从书本上和墙上嵌入农民日常生活的理论追求,是这种寻求可行的民主的努力的一部分。就长远的中国政治民主化而言,这也是铸造中国民主大厦坚实基础的选择。

1. 民主挫折与重心下沉

上个世纪80年代,长期被抑制的政治参与热情和政治学讨论在改革开放的相对宽松环境中迸发出来,恢复重建的政治学也当仁不让地以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作为政治学者的徐勇教授,也曾经为当时理论的活跃和思想的奔放不羁而兴奋不已。然而,与重大路线调整和充满激情的大变革相对应的,是学术界激情想象多于扎实论证的浮躁风气。仅就政治学界而言,对自身立足的社会现实和基础可以一无所知,但是却信心十足地奢谈复杂而现实的重大政治变革的“应该怎样”问题。这种激情但是不无危险的学术和思想气氛,在一定程度上也应该为80年代末那场中断了政治体制改革进程的政治风波负上思想责任。[10]政治风波之后,政治学陷入低谷,这既是政治学的重大损失,也为政治学界深刻反思偏重“应该怎样”的政治理想主义带来的政治激情有余而政治理性不足、民主价值阐发有余而民主可行途径研究不足提供了契机。徐勇教授在1991年发表的《重心下沉:90年代学术新趋向》短文适时地预报了这个阶段的来临。他指出,80年代的政治学研究主要集中在国家上层,对社会基层缺乏应有的关注。“一种学术新趋向正在90年代的中国悄然生成,这就是学术研究思维视野的重心下沉,由80年代关注国家大势的宏观层面转向广阔实在的社会基层面。”随着社会思维从亢奋走向冷静,学术研究和思维亦应该更多地由国家向下延伸,从简单地讨论“应该怎样”转向重视“是怎样”,强调思维的具体、精致和客观。 [11]

20世纪80年代的民主亢奋经由政治风波的冲洗之后,国家上层政治变革的探讨受到限制,不少政治学人失去了在中国建构民主的信心,其中一些则迅速转变立场,转而捡起中国特殊国情论的论调,从政治分析走向文化清谈,论证民主就是西方的独特产品,中国的传统和文化决定了它在这块土地上必然水土不服。另一些研究者则开始强调威权体制在政治转型中的决定性作用,论证如何从旧权威主义走向能够引领中国现代化的新权威主义。而现实的民主建构问题,则被放进未来某些条件——如中产阶级、收入水平、市场经济等等,成熟后可以水到渠成而得到。徐勇教授却从国家上层民主建设挫折中看到,缺乏基层社会民主支撑的上层政治变革,既可以急风暴雨而来,又可以风卷残云而去。一些自诩倡导民主的政治和知识精英,往往在遇到具体现实问题时经常性以违背民主的方式追求其心目中的“民主”,这是近代以来中国民主进程屡屡受挫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民主建构如果想要深深植根于这块土地上,就必须使得民主的精髓、方式、规则和程序深入到社会大众之中,从抽象的理念和法定的权利转变为须臾不可分离的日常生活方式。“如果缺乏社会大众的有力支撑,如果没有构造一个民主理念深入其中的基层政治社会,民主之花将十分脆弱。”[12]基于此,徐勇教授和我国农村基层政权研究的前辈张厚安教授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对农村村民自治的研究课题。缘起于改革开放之初的村民自治经历了80年代的曲折论争之后,其所释放出来的实践民主的气息深深地吸引了正在探寻中国民主建设基础结构和突破口的徐勇教授。而对非均衡的中国城乡政治格局中相对更加滞后的农村和农民政治的研究和思考,更能为持续、稳健的民主建构提供巩固的基础。显然,如果连政治发展中相对落后,更为缺乏现代文明历练的农民都能够实践和运作的民主,其可行性是难以否定的,其影响力也将是更为深远的。

2. 村民自治的制度与实践

村民自治是徐勇教授的学术研究中最为光彩夺目的领域。由于在这方面的长期研究和丰富成果,他被称之为“中国村民自治研究第一人”。由于他在基层民主研究的卓越贡献,使他成为该领域的权威专家,20061130日,他在中南海为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6次集体学习讲解“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专题。根据徐勇教授的学术规划,《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应是“三部曲”,在城乡比较之后是地域比较和民族比较。然而,20世纪80年代逐步成长的村民自治吸引了他的学术注意力,在完成城乡比较的著作后,他在张厚安教授的带领下,作为中青年骨干,参与了张先生主持的农村基层政治研究课题,由此将研究重心转向基层民主与村民自治研究领域。

就村民自治的制度和实践研究而言,徐勇教授的贡献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徐勇教授在深入10多个省的乡村田野进行大量个案研究的基础上,最早系统总结了村民自治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撰写了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村民自治的专著《中国农村村民自治》,该书被学术界和实践部门公认为研究村民自治的权威性著作。《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充分体现了徐勇教授的学术理念,即政治学要研究政治,但是既不是改革开放之前那种跟着中央政策阐释经典的被动“注经”式研究,也不是80年代那种围绕路线、方针、政策进行的研究,目的在于论证其合理性,而是要立足于客观解释政治现象的来龙去脉,揭示其内在制度和运作规则。在当时,村民自治尚在施行阶段,在实践部门和理论界都面临激烈的争论,很好还是糟糕的价值判断远远多于它是如何产生的、有何种制度结构、又是如何运作的这样一些“实然”的分析和论证。徐勇教授运用制度分析和过程研究的方法,客观分析了村民自治作为国家规划性制度变迁的产物,有其特定的发展路径,也必将在快速发展的农村改革实践中面临各种内在矛盾问题和外部体制局限。徐勇教授指出,民主是生动的、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脱离社会实践从书本到书本的研究不可能建构民主制度,兴起于乡村田野中的村民自治实践已经而且必将进一步为中国的政治民主化提供基础性力量和智识资源。[13]民主制度只能是在民主理念规范下寻求可行的、妥当的和道德正当的政治社会运行机制的产物。因此,它不仅需要被理性地创建出来,更需要富有远见的政治精英和民众共同来设计、培育、参与和发展。

二是徐勇教授提出了“乡政村治”的乡村治理冲突架构,从而为村民自治制度中的乡村体制构造作出了突出贡献。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原有的人民公社体制逐步解体,村民自治这种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的组织形式逐步取代原有的农村生产大队体制。全国也逐步恢复了乡镇建制,从而事实上建立起了一套乡政村治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但是,在一个集权的行政体系的末端设立自治机制,不仅行政体制本身难以适应,而自治体自身也面临相当多的困难,最集中的表现就是行政体系层面担心自治体“失控”,从而采取各种办法致使村民自治行政化,而少数自治体则有可能以自治为名躲避、甚至不接受上级党委和政府的行政管理,形成国家政策难以贯彻的“土围子”。按照徐勇教授的概括,就是“乡镇管理和村民自治之间出现一种悖论……犹如一场拔河比赛,双方均在加力,难以达到均衡。”[14]徐勇教授的创新性看法在于,从国家与社会分权的角度看,两者的这种角力和互动能够激发双方的活力,并在相互适应中提高农村民主的质量。

三是通过对影响村民自治发展的一系列问题的研究,徐勇教授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学术观点,有力推动了村民自治理论的增进和实践的深入。首先是运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将实践中农村基层干部的角色划分为“代理人”和“当家人”。上个80年代,人们议论纷纷的主要是要不要实行村民自治,进入90年代后,人们将问题焦点转移到村民自治实施及其绩效。一些研究者从民主的理想出发,看到的更多是村干部为了完成上级任务而牺牲村民自治,另一些研究者从国家政权建设角度出发,忧心于追求自治的村庄可能影响国家法律制度和统一管制能力向乡村社会渗透,导致乡村社会黑恶势力攫取国家政权。徐勇教授的研究表明,这种困境和矛盾性视角的出现,主要是人们没有能够深刻观察到村干部角色冲突背后国家与社会、行政权和自治权的冲突,这导致村干部的角色定位始终在代办乡镇政府任务的“代理人”和管理村庄社会的“当家人”之间游移。村干部将两种角色混为一体,便不可避免存在大量冲突,尤其是在上级政府的乡政管理和资源汲取需求与村民希望其管好村务、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之间矛盾性凸显的90年代中后期。徐勇教授认为,这种冲突性角色关系并非非此即彼的零和博弈关系,它能够在村民自治的发展中通过改善宏观环境,规范政府行为,调整政治体系,提高村民自治能力等方式,实现双重角色的合理调适。[15]“代理人”和“当家人”角色冲突理论成为解释村民自治和村干部行为逻辑的一个基本理论。其次,徐勇教授以行政权与自治权的二元冲突与调适论阐释了村民自治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难题的根源及其解决途径。1990年代中后期,中国三农问题日显严峻,与此同时村民自治制度建设也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民主程度大为提高,但是并不能阻止基层政府对农民权益的侵害。因此,学术界不少人,甚至包括一些原本支持村民自治的研究者,转而质疑村民自治的价值和意义。徐勇教授撰文指出,中国村民自治成长的空间在于国家的行政放权,是国家政权建设中保障基层和地方的自治权利,实现国家化和民主化均衡发展的需要。但是,行政权又是由多级政府行使的,村民自治权利的实现与不同层级政府权利下放的内容和力度又紧密相关。由于我国县乡基层行政体系同时承担多种行政目标,是一种目标责任制的管理模式,而有些目标的实现又与民主方式不兼容甚至直接冲突。[16]这导致行政权往往将自治组织“要办什么、不办什么、先办什么、后办什么”的自治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不断压缩村民自治空间。同时,民主自治的能力建构又是在具体的乡村社会基础中成长的,体现现代民主理念的村民自治所依托的社会应是一个现代的理性社会,成员既能合理追求个体利益,又能够通过理性化的社会组织实现集体行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和监督。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基础虽然发生了深刻地转型,但是在社会公共精神和自组织建设方面,还存在较大的落差。这使得生长其中的村民自治制度难免遭遇困境。基于此,徐勇教授指出,由于国家宏观治理体制释放的民主自治空间正在加大,农村社会的民主文化和技能也在迅速成长,村民自治的发展面临更为广阔的空间。不过,由于体制的变化和农村社会理性化与自组织能力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必须对此有足够的认识和耐心。否则,我们就会再次犯上历史上的屡次出现的民主幼稚病和急躁症,妄图抛弃民主的“窠臼”以寻求“真正的民主”,最后一无所获。[17]

3. 草根民主的价值阐释

作为一种没有前例可循的基层民主政治发展模式,村民自治的发展一直伴随着理论和实践部门对其价值的质疑。如果说在1980年代质疑的声音主要来自党政实践部门,尤其是县乡基层干部的话,那么,随着中央对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视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由试行到正式通过,实践部门已经不再简单地否定其价值,尽管也会不时列举现实中的矛盾以证明民主在农村行不通。因此,真正构成对村民自治价值具有挑战性的质疑主要来自理论界,确切地说来自两个方面的学者,一是从理论出发寻找群众自治作为民主形式合理性和民主建设从农村开始的合理性的民主理论家,二是对村民自治的民主实践持怀疑和否定立场的一些研究者。前者的质疑主要是村民自治这种群众自治形式,不仅在马列主义文献中找不到,而且西方政治学理论中也没有源头,是“理论怪胎”[18];后者则是一些急于求成的村民自治研究者,对民主发育的耐性显然不足,甚至简单将其归结为党的加强政权建设的工具或者民主外交需要。[19]作为村民自治研究的领军人物,徐勇教授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阐释了这种草根民主的价值、限度与发展途径,从而廓清了村民自治的民主内涵。他指出,20世纪中国民主进程屡受挫折,其原有有二,一是民主没有进入民间大众,只是上层政治动员的工具,二是民主长期停留在理念层面,没有可行的制度和规则支撑。村民自治这种起源农民的利益独立和经济自由权的延展的日常生活的民主建构,是随着农民社区公共生活而发展的维护自身利益制度建构,具有深厚的草根基础。国家的法律规范与农民对自身权益的追求两者的博弈和互动,既能确保这种民主深植农民社会之中,有保证了民主的经验和创新的不断制度化、法律化和规范化,是一种有效的民主建构路径。然而,村民自治毕竟只是社会形态的民主,其范围局限在村庄之内,因此难以抵制超越社会之上的国家权力侵害。而在缺乏民主传统的农村社会中,从形式民主到实体民主的发展必然需要一个操练过程。总之,村民自治的实践对中国民主化提供了两个方面的启示,一是必须重视为民主提供外部体制条件和政治空间,二是注重在民主形式的实践中建立民主的规则和程序,从机械训练走向深刻内化。[20]此外,村民自治也是中国宪政制度的一种创新,形成了一种上层间接民主与基层直接民主、国家代议民主与社会直接参与双重复合的特点,是一种复合民主制的创新性制度构造。[21]

4. 村民自治的发展机理

如果从中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成立起算,中国村民自治的发展已经三十年了。[22]从对村民自治的研究为起点,中国政治学实现了研究典范的转换——从规范到实证。但是,三十年村民自治研究有两个重大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大量研究集中在对制度规则和民主实践及其问题的探讨,缺乏对村民自治发展与中国政治发展重大问题历史逻辑之间关系的思考。也就是说,三十年实践过去了,村民自治的理论的准生证却还没有准备好。二是当前的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已经相对完备,民主的发展面临“发展的困境”和“成长的烦恼”,亟待化解。徐勇教授集多年田野观察和理论研究的功力,对这两个问题进行了精彩的回答。首先,徐勇教授引入现代国家建构的分析范式,为村民自治发生发展的历史逻辑进行了定位。他指出,中国村民自治的背景是中国现代国家建构中的“政权下乡”和“政党下乡”,建立起国家权力纵向的集中和向乡村社会渗透的治理体制。这一体制虽然将农民带入政治中,但是却是以否定农民的主体性地位为代价的,而且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村民自治则是建立农民的主体性,建构农民政治主体意识,从而保持农民对国家的政治认同的历史选择。因此,将农民吸纳到政治体系中,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治理体制,就需要扩大农民的政治参与,在公共参与中培训和发挥其主体作用,成为村民自治发展的基本目标。同时,由于村民自治是现代国家建构的组成部分,这也决定了其发展必然是一个不断建构制度、推动示范和实践创新相互结合的过程。而其克服现实中的问题,走向未来的途径则是整合国家的权力资源和农村社会内生的社会自治资源,实现社会与国家更有效沟通,建立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国家治理与乡村自治相互支撑的乡村治理体制。[23]

三、县乡治理——基层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

1990年代末期,在进行了大量村民自治案例研究,尤其是在经历一场规模较大但结果可以说完全失败的村治实验[24]之后,徐勇教授等参与者深刻反省到,如果不将县乡基层治理体制纳入村民自治的研究工作中,单纯在村级发展民主自治的是难以取得重大成效。由此,他开始把治理理论引入农村政治的研究,从县乡政权与乡村社会互动的角度探索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改革问题。

1. 从村治到乡政

徐勇教授认识到,村民自治发展中的困境和问题要求我们的研究视野不能只局限于村一级,而是要根据村级治理的需要,扩展村民自治的研究内容。其中一个方法是将对村民自治的关注提升到对乡村互动的层次,要研究村民自治所引发的整个国家政治体制的深刻变革,尤其是乡镇层次如何应对其治理基础的变化。他指出,虽然改革以来的乡政村治格局为村民自治建构了基本的体制空间,但是,这个体制也存在内在的矛盾,即村治的基础发生了变化,其授权机制和责任机制逐步由自上而下转变为自下而上,但是乡政的管理机制本身却缺乏相应的变革,延续了全权全能的传统体制,行政管理和利益诉求日渐脱离乡村社会,成为乡村社会资源的抽水机,这种状况不但极大地压缩了村治的空间,而且严重制约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乡政的改革由此迫在眉睫。[25] 此后,徐勇教授对当时形成较大影响的乡镇行政改革和民主选举改革进行了持续的关注。关于前者,将在下节中详细介绍。在观察了湖北杨集的“两推一选”书记镇长实验之后,徐勇教授指出,这体现了起始于1980年代初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正在由村向乡扩展。实验中竞选机制对常规官僚任免机制的冲击以及乡村社会对突然到来的民主机会的反应,也让研究者深刻认识到,民主机制要真正镶嵌进乡村社会和官僚体系中,并非不可能,但是也需要在深刻把握基层政治密码的基础上艰难推进。[26]

2. 县政、乡派、村治

新世纪初以来,随着乡村社会经济和社会基础的变化,在财政压力下,尤其是税费改革的倒逼之下,全国普遍进行了新一轮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围绕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学术界产生较大的争议,有乡镇自治论、乡派论、乡政自治论、强乡论、小县消乡论等观点。[27]实践中则由于方向不清晰而致使改革经常翻烧饼。[28]徐勇教授指出,乡镇改革的目标和方向设定,必须与乡村社会的结构转型和需求相适应,整体规划,以实现乡村治理的结构性转换。中国乡村社会经历了“散”、“统”、“分”的不同社会阶段,正在走向由分化到整合的新阶段。在治理结构上,根据这一新阶段对农民合作和地方自治的需求,改变责、权、利分离的县乡村自上而下的治理体制,实行“县政、乡派、村治”。所谓县政,就是建立中央权力对县级制度化下放和民众对县域治理更大的参与相适应的强县自主权和强县级民主相结合的体制,将 “地方性复活”与国家一体化诉求凝为一体,从而改变县政脱离乡村社会的趋向,能够有效地整合乡村社会,使亲民之官建立稳固的地方基础。[29]所谓“乡派”,就是将职能残缺、功能异化的乡政府改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即可精简机构,又能专注于处理行政事务,指导村民自治。单纯基于财政压力而进行的改革,依然农村基层政权作为向农村汲取资源的行政控制机制,往往与地方需求冲突。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乡镇制度,使得乡镇从资源汲取型转向资源支持型、从社会管制型走向社会服务型。[30]最后,所谓“村治”就是为村民自治确立良好的行政体制环境,提升农民的自组织能力和民主合作能力,最终达到县乡村均衡的权责配置,政治、行政和社会自治之间形成有效的制约与良性互动。

3. 治理转型与改革路径

随着对农村基层民主和基层政权研究的深入,徐勇教授及其同事开始考虑采用新的理论分析框架和视野在看待农村政治及其秩序建构问题。因为村民自治毕竟只是乡村政治中的一个环节,需要采用一个能够容纳基层行政管理和社会自治运作与一体的新概念框架解释农村政治。这样,在1990年代开始兴起的治理理论被引入农村政治研究中,由此开创了乡村治理这样一个研究领域。徐勇教授首先撰文对治理概念所蕴含的公共权力运作中国家权力和社会自治权的并存和互动关系进行了阐释,从而为乡村治理研究确立了研究公共权力之合法性基础建构、资源占有和配置机制以及公共产品供给等三大核心主题,并确立中国治理模式的目标是竞争——合作主义。[31]经过对中国农村田野政治及其与国家互动的关系的长期研究,徐勇教授提出了其对中国改革的政治学解读——从权力边层启动,权力内核随之进行调适,从而形成可控式的放权改革。权力边层往往直接面对社会的需求和挑战,又处于权力控制的薄弱环节,因此能够根据实际产生出具有自主性的制度创新,但是这种制度创新和体制创造又受到权力内核的弹性监控,“是否放权、放多少、放哪些、什么时候放、怎样放、能否收回”都由权力内核最终支配。这使得有效的创新能够推广,而失败的创造则可把负面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中。这种内核与边层弹性互动的改革推进模式形成了适应性互动、引导性互动和自变性互动等类型,是推动改革的有效途径。但是,这种互动关系也会产生四重挑战:一是边层社会对权力内核的侵蚀,二是新的权力边层的离散化倾向,三是中央与地方的非制度化互动,四是社会和基层民主化对权力中心的压力。[32]因此,这种调控式放权改革必须进行进一步的改革。

四、现代国家——中国政治发展的历史逻辑与趋向

从村庄开始的中国农村研究,无疑更多地看到社会的层面,国家则往往被拆解为零散的层级官僚和机构。以此为视点的农村政治研究虽然实现了对原有的从书本到书本研究模式的突破,但是也易于陷入从事实到事实的简单堆积,而难以开发出农村政治的学理性框架。徐勇教授以其引导学术风气之先的气魄,在建构学理性框架方面进行深入的探索,将现代国家建构理论引入乡村治理研究领域,以解释国家全面向乡土社会的渗透及其成效,从而揭示20世纪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及其变化的规律和特点。

1.从田野到庙堂

学术的发展是一个学理阐释与社会实践之间不断相互作用相互激荡的过程。与1980年代的学者动则站在历史潮头纵论天下、眼中有“国家无社会”不同,1990年代之后,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析框架大行其道,“发现(发掘)社会”成为农村研究者建构学术规范,进入现代学术论述门槛的必经之途。徐勇教授是这一框架较早的倡导者,并以此为基础对农村村民自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是,随着农村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农村研究也成为一时之显学,而且是一个没有学术门槛的显学。这导致显学之中学术泡沫膨胀,而真正建立在扎实深厚的学术根基之上的学理积淀短缺,学界的对策性研究的巨大分歧,相关讨论不少是以此之事实攻击彼之事实,然后上升到意识形态的骂战。徐勇教授认识到问题导向的农村研究之限度,遂努力在学理建构方面有所贡献,并提出了回归国家和现代国家建构理论框架。

进入新世纪之后,徐勇教授已经开始着手思考新分析框架的问题。2003年他撰文分析了中国现代国家建构面临的根本问题,即民族-国家和民主国家建构的非均衡性,指出,要实现两者的均衡发展,需要国家一体化和政治民主化的双重化建构。[33]此后,徐勇教授的研究在对西欧现代国家发展的关键历程进行阐述后指出,现代国家建构是社会从前现代走进现代的核心历史动力。她以两种力量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断裂,即以代表人民主权的公共权力向整个社会纵向渗透的为表征的民族-国家建构和以代表人民的同意的公民权利成长壮大为表征的民主-国家建构。中国近代以来被迫进入世界,其根本主题就是建构现代国家,以此作为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但是,由于严重的民族危机和政治社会的全面崩溃,使得现代国家的缔造者主要致力于国家权威和主权的建构,忽视甚至压制公民权利的发展,造成了两者发展的严重失衡。国民党的军事威权体制和共产党建立的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都是同一根源。新中国成立后的历史发展表明,没有民主-国家的建构,民族-国家也缺乏稳固的基础。[34]村民自治这样一种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就是在这样一个历史机制中产生的,其发展的社会基础是由这一历史大趋势所缔造的,而发展历程也必然受到这一历史大趋势所深深影响,而呈现出独特但是有内在逻辑的道路。[35]田野和殿堂再次被紧密地拉在一起,从殿堂对田野的宰制,到埋首田野对殿堂的解构乃至嘲讽,再到回归国家的视角认识田野的价值,中国农村研究的这个辩证循环,是有着深刻内蕴的。

2. “国家下乡”的历史与未来

抓住了近代以来中国政治、尤其是农村政治的关键机理——现代国家建构,使得徐勇教授对中国乡村治理发展历程的阐释和未来方向的思考增添了巨大的解释效力。徐勇教授指出,中国传统政治是一种正式的政权组织体系与非正式的权力网络共同构成,而前者并非深入乡村社会,是依靠杜赞奇所谓的“权力的文化网络”来沟通和相互联系的。这种传统政治与社会的离散和隔绝,虽然统治成本较低,而且对统治的组织机制能力的要求不高,但是却难以适应现代政治的挑战。尤其是在废除科举之后,国家与乡村社会的联系中断,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被地方军事实力人物和土匪接管,从而造成了全面危机。而解决危机的当务之急则是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权威并向地方社会渗透,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治理。然而与国家下乡伴随着的不是国家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的下乡,而是暴力强制、无度需索的掠夺下乡,造成“国家政权建设内卷化”,这是晚清和民国国家建构失败的根源。共产党汲取过去的教训,将其建政之基础确立在“党组织建立在村民小组”这样的基层动员之上,利用政党组织体系自上而下地打通了上层政治与基层政治之间的断裂,摧毁了横亘在农民与政治上层之间的乡村非正式文化网络的根基,取得革命的胜利。但是,建国之后,这种单向的政党和政权自上而下的渗透机制不断没有减弱,而且以更为严密地科层体系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不断增加其能量,直至垄断农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全部自由度,并且走向与农民利益的对立。实现这个过程的主要政治机制是“政权下乡”、“政党下乡”、“行政下乡”、“政策下乡”和“法律下乡”等。[36]这是农村改革从对农民放权让利和经济自主权利确定为开端的历史逻辑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现代国家的建构的模式正在调整,一方面更加强调国家权力向乡村社会渗透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以此作为整合乡村社会的体制基础,另一方面则在赋予农民经济自由权和政治自主权的基础上发展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改变一元化的国家控制和权力渗透带来的窒息社会活力的弊端,从而推动国家一体化建设与农民政治认同一体化建设之间的相对均衡。在这一进程中,无论是单方面强调国家政权建设还是社会自治和民主参与建设,都是不够的,需要的是两种政治价值之间的适度调和与互为强化。因此,未来中国乡村治理的方向就不仅是进一步扩展乡村民主的范围和领域,而是要将国家的转型及其行动变化涵括进来,推动公共“服务下乡”,为乡村民主提供有效的权利保障。这也是从政治学角度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目标和途径之设定的基础。[37]民主之建构需要现代国家的权利保障正如现代国家之持续需要民主机制所制造的公民政治认同一样,两者唯有均衡推进,方可相生共荣。据笔者所知,徐勇教授对此问题的系统研究已经酝酿数年,并将于近期面世,非常值得学界期待。

五、扎根田野——中国农村研究的方法贡献与宏伟规划

立足田野、心系国家是徐勇教授中国农村研究的基本立场。经过多年的研究,他创造了中国政治学的“三实”风格,探索了中国农村研究方法基本历程和发展目标,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长远规划,值得中国农村研究学界关注。

1. 中国政治学的“三实”风格

由于历史的原因,政治学是社会科学门类中最为敏感的学科。传统专制政治不需要政治学,而现代集权政治对政治学也一样不欢迎,因此徐勇教授指出中国长期以来有政治无政治学。自上个80年代中期以来,以徐勇教授为代表的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在全国本专业领域率先走出校园,脱离了“唯上唯书”的解经政治学和书本政治学研究,紧紧围绕和跟踪农村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深入农村、深入基层,进行社会调查、乡村实验并参与农村改革实践,形成了“三实(实证、实践和实验)”的研究风格和特色,强调实际先于理论,事实先于价值,实验先于方案。[38]在国内学界,他们不仅将研究视角引向实际问题,率先将实证研究方法引入政治学研究;而且,还选择一些地方进行实验。通过实验,他们一方面是力图将乡村调查的理论结论直接应用于农村改革与发展,另一方面也试图通过社会实验来检验和修正自己的理论观点,并在实践中提炼和总结新的理论。早在1997年,中心就在当时的湖北省委书记贾志杰同志的关心和支持下,在湖北黄梅县水月村进行村治实验,探索如何进行村民自治和村务规范化管理工作,为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决策提供有力的政策建议。此外,徐勇教授等研究人员扩大研究范围,在全国选择了22个村进行乡村治理和民主制度建设的田野个案观察,最后形成了多本专著。此外,在农民流动、公共产品、乡镇改革、农户经济以及村民自治状况等的研究中,采取大规模问卷调查方法,以求论证研究结论的普适性。这些方法及其实践引领了中国农村研究领域中以社会学和人类学的个案研究方法、问卷研究方法和参与实验方法讨论基层治理问题的风气之先。进入新世纪以后,徐勇教授又深刻反思了农村政治研究方法存在的缺陷,如缺乏理论预设、缺乏长时段跟踪观察、缺乏科学规范、数量分析不够以及理论提升不够等,指出经验研究的方法论限度,[39]推动了“三实”研究风格和方法的自我批判和深入发展。

2. 中国农村研究的宏伟规划

在反思实证研究方法在中国农村政治研究领域二十年的成就和问题的基础上,徐勇教授提出,中国农村研究已经初步完成了研究方法的初级阶段任务,下一步面临紧迫的提升和转型的任务。他提出要实现“三大目标”的转型,从“五个转换”着手提升实证研究水平。所谓“三大目标”,一是建构连接实证与理论之间的科学通道,解决学理性建构不足额问题;二是搭建具有对话功能的学术平台,解决知识生产的多学科对话的基本规范和科学准则问题;三是建构一个具有基本共识的研究范式,解决学术对话的知识增量发展机制问题。要达到这些目标,需要实现“五个转换”,一是对权力政治延伸到日常生活政治,二是从狭义田野走向广义田野,三是从处理好质性与量化研究的关系,四是搞好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结合,五是加强对长程政治变迁的研究。为此,徐勇教授对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在研究方法方面做了两大规划,一为推动中国农村田野调查的精致性、连续性和系统性,启动了“百村十年观察”项目,在全国选择250多个村开展为期十年的连续性跟踪观测和田野观察,作为农村政治发展晴雨表观测点,及时有效长期观测农村的基本状况及变化走向,形成“中国农村调查和信息反馈系统”,实现“百村观农”,达到甚至超越日本的“满铁调查”。二为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运用于农村研究,建立“中国农村数据库”,不仅能够集中数据,而且能够建立分析模型,实现“一库知农”,真正打造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农村数据资料库。目前这两大工程正在迅速推进,将为我们的未来研究及其提升提供基础性条件。

总之,徐勇教授认为,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任何问题的解决都应该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事实为基础,强调实践理性,避免理想主义、教条主义。根据其多年的乡村调查、实验和研究的经验,徐勇认为:在中国,只有理解农民,才能真正理解中国;只有理解农民行为逻辑,才能真正理解中国政治的发展轨迹。

注释:

[1] 徐勇:《后记》,载《徐勇自选集》,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48-349页。

[2][]黑格尔:《哲学演讲录》,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20页。

[3] 参见徐勇:《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的比较》,中国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4] 徐勇:《包产当户沉浮录》,珠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1-4页。根据作者说明,该书撰写于上个世纪80年代,成稿于90年代初,但是延宕到90年代末才付版。正如包产到户的曲折难产一样,对包产到户的研究在特定时代也是比较难产的。

[5] 徐勇:《基点一致 方式有异——毛泽东与邓小平解决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思路比较》,《学习与探索》1995年第3期;徐勇、徐增阳:《中国农村和农民问题研究的百年回顾》,《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6期等。

[6] 参见:徐勇等著:《中国农村与农民问题前沿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7] 徐勇:《“再识农户”与社会化小农的建构》,《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徐勇/邓大才:《社会化小农:解释当今农户的一种视角》,《学术月刊》2006年底7期。

[8] 徐勇:《农民改变中国:基层社会与创造性政治——对农民政治行为的经典模式的超越》,《学术月刊》2009年第5期。

[9] 徐勇:《农民理性扩张的扩张:中国奇迹的创造主体分析——对既有理论的挑战及新的分析进路的提出》,《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10] 参见[]邹谠:《二十世纪中国政治——从宏观历史与微观行动角度看》,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11] 徐勇:《重心下沉:90年代学术新趋向》,《社会科学报》,1991-11-14.另载《徐勇自选集》,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27-328页。

[12] 徐勇:《国家政治与社会政治:政治体系的二分法》,载《徐勇自选集》,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29-3332页。

[13] 参见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4] 徐勇:《论乡政和管理和村民自治的有机衔接》,《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1期。

[15] 徐勇:《村干部的双重角色:代理人与当家人——以湖北省杨村村委会选举为例》,香港《二十一世紀双月刊》第42期,1997 8 月号。

[16] 徐勇、黄辉祥:《目标责任制:行政主控型的乡村治理及其绩效——以河南L乡为个案》,《学海》2002年第1期。

[17] 徐勇:《村民自治的成长:行政放权与社会发育——199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村民自治发展进程的反思》,《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1期等。

[18] 沈延生:《村政的兴衰与重建》,《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6期;沈延生:《对村民自治的期望与批评》,载徐勇主编:《中国农村研究》2002年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75-176页;党国英:《村民自治是民主政治的起点吗?》,《战略与管理》1999年第1期等。

[19]Kevin OBrien, Lianjiang Li . "Accommodating Democracy in a One-Party State: Introducing Village Elections in China" . China Quarterly (2000) .

[20] 徐勇:《草根民主的崛起:价值与限度》,香港《中国社会科学季刊》2000年夏季号;《中国民主之路:从形式到实体——对村民自治价值的再发掘》,《开放时代》2000年第6期。

[21] 徐勇:《村民自治:中国宪政制度的创新》,《中共党史研究》2003年第1期。

[22] 徐勇:《伟大的创造从这里起步——探访中国最早的村委会的诞生地》,《炎黄春秋》2000年第9期。

[23] 徐勇:《现代国家的建构与村民自治的成长——对中国村民自治发生与发展的一种阐释》,《学习与探索》2006年第6期;徐勇:《村民自治的深化:权利保障与社区重建——新世纪以来中国村民自治发展的走向》,《学习与探索》2005年 第4期。

[24] 这里的村治实验是指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于19971998年在湖北黄梅县月村进行的“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村民自治实验。该实验尽管得到中共湖北省委的重视,但是由于基层治理体制与民主自治机制难以融合,最后实验的做法在实验人员撤出后无疾而终。

[25] 徐勇:《从村治到乡政:乡村管理的第二次制度创新》,《山东科技大学学报》2002年版。另载徐勇:《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1-122页。

[26] 徐勇:《竞争机制对常规授权体制的冲击:杨集实验的启示》,载徐勇:《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4-136页。

[27] 徐勇、刘义强:《“湖北新政”与中国乡镇政府改革实践研究——兼论中国现代乡村治理体制的构建》,载徐勇主编《中国农村研究》2005年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28] 吴理财:《我国乡镇政府改革的困境与出路——翻烧饼:谷城县乡镇改革述评》,《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3期。

[29] 徐勇:《县政、乡派、村治:乡村治理的结构性转换》,《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徐勇:《国家化与地方性背景下的双向型县域治理改革》,《探索与争鸣》2009年第11期。

[30] 徐勇:《在乡镇体制改革中建立现代乡镇制度——税费改革后的思考》,《社会科学》2006年第7期。

[31] 徐勇:《GOVERNANCE:治理的阐释》,《政治学研究》1997年第1期,徐勇:《治理转型与竞争——合作主义》,《开放时代》20017月号。

[32] 徐勇:《内核——边层:可控的放权式改革——对中国改革的政治学解读》,《开放时代》2003年第1期。

[33] 徐勇:《现代国家建构中的非均衡性和自主性分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

[34] 徐勇:《“回归国家”与现代国家的建构》,《东南学术》2006年第4期。

[35] 徐勇:《现代国家的建构与村民自治的成长——对中国村民自治发生与发展的一种阐释》,《学习与探索》2006年第6

[36] 见徐勇著《现代国家、乡土社会和制度建构》第四篇“现代国家与乡村治理”的相关篇目。中国物质出版社2009年版。

[37] 徐勇:《国家整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等,载徐勇著《现代国家、乡土社会和制度建构》,中国物质出版社2009年版。

[38] 张厚安:《三个面向、理论务农:社会科学研究的反思性转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

[39] 徐勇:《政治学研究:从殿堂到田野——实证方法进入中国政治学研究的历程》,载《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三十年:回顾与前瞻》,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亦见徐勇著《现代国家、乡土社会和制度建构》,中国物质出版社2009年版;徐勇:《当前中国农村研究方法问题反思》,《河北学刊》200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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