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 欢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中国农村研究网 发布时间:2015/11/21 浏览次数:80次
2013年5月24日,受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的邀请,印度观察家基金会高级研究员Jayshree Sengupta、Niranjan Sahoo来我院进行学术交流,并为我院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中国农村研究院执行院长邓大才教授主持报告会。
Jayshree Sengupta研究员首先为同学们带来了题为“Empowerment of Rural Women in India”(如何为印度农村妇女赋权)的报告。Jayshree首先描述了印度农村妇女的生活状况。她说,在印度严格的父权制度和种姓制度基础上,农村妇女的地位十分低下,表现在教育、医疗、婚姻、丧葬、土地继承等许多方面。无论是印度教徒还是穆斯林,都存在对女性的性别歧视。
不过,这种情形现在已经开始得到改善。在印度的一些地方,通过立法来保护妇女权益已经成为当地政府的一项重要使命和责任。譬如,建设村庄医疗中心以提高妇女健康水平,赋予妇女财产继承权以提高其经济地位,通过惩治家庭暴力、平等接受教育、有权参加葬礼等措施使妇女获得社会地位。与此同时,妇女的政治地位也得到了相应提升。现今,印度传统的村民自治组织“潘查亚特”已经允许妇女参加。法律规定妇女在议会拥有30%的席位,虽然这一目标现在还尚未实现。尤其是在印度南部的一些地区,通过成立各级互助组织促进生产,制定综合性发展计划,不仅使农业生产效率和妇女的经济地位提高,而且保护了生态环境,改善了村庄治理。最后,Jayshree研究员提到,印度的农村妇女还需努力学习计算机技术和使用现代化的设备。因为这将促使妇女的各项权益继续提升,也会成为印度未来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接着,Niranjan Sahoo研究员围绕“Challenges of Land Acquisition An Indian Experience”(印度土地征用遇到的挑战)这一主题作了报告。他说,印度农民与土地紧紧联系在一起,一旦失去了土地,一些农民也就失去了生活来源。另外,土地对农民来说不仅意味着财产,而且是社会地位和身份的象征。如今,由于人口众多而土地有限,印度地价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动下不断上涨。与此同时,土地征用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由于过去政府享有独断的土地征用权,常凭借某些特殊规定肆意征收农民土地,并且寻租等腐败现象频发。另外,征地补偿很低,许多失地农民生活异常艰辛,甚至还有1300万人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农民权益受到极大侵害。
不过,印度政府已经出台了新的法案,开始考虑被征地方的利益。例如,法案规定80%的土地征用需得到社会公众认可,仅有20%的土地可由政府征用,并且提高了征地补偿。之前被滥用的特许土地征用权被限制,只有涉及国家安全和突发紧急情况时政府才可以不经农民允许而征地。根据新的法案,不享有这块土地的所有权,但却是依赖其生存的人在被征地后也可以得到补偿。征地的一方有义务向被征地的农民提供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就业。政府设立从中央到地方的三级管理体制对土地征用整个过程进行监管。最后,Niranjan Sahoo介绍了印度的土地拍卖和租借情况。
最后,现场同学与两位研究员进行了互动问答。两位研究员对印度农村妇女权益和土地征用制度的讲解,既开阔了同学们的眼界,也启发大家对解决中国类似问题进行深入思考。最后,同学们向两位研究员献花表示感谢,报告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据悉,此次讲座属中国农村研究院首届“世界农村和农民学论坛”的学术活动之一,也是迎接华中师范大学110周年校庆系列讲座之一。同时,这也是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成立以来第一个国际性的会议,而且广泛聘请国内外师资为研究生创新基地班授课也是协同和创新的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