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中国农村研究网 发布时间:2015/11/24 浏览次数:24次
9月28日上午,中国农村研究院博士生工作会议在逸夫国际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顺利召开,中国农村研究院办公室主任郝亚光副教授主持会议,中国农院全体博士生导师出席,各级博士生在会上对培养、毕业的相关事宜与导师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作为教育部认定的四家初具雏形的高校智库之一,近年来,中国农村研究院积极创新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博士研究生作为中农院的重要研究力量,在智库建设中承担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规范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和毕业各环节的工作,中农院所有博士生导师对我院相关规定进行了交流与讨论,力争实现各项工作的制度化。
在博士生工作会议上,邓大才教授向所有博士宣读了《关于中农院博士生的招生、培养和毕业的基本规定》,并对每项规定进行了详细解释。针对学生提出的疑问,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徐勇教授进行了耐心而详细的解释。徐勇教授在会上谈到出台该制度的两大背景:一是教育部职能的重大变化。当前,教育部对博士研究生的管理方式,从过去“评优式”的奖励方式,已向所有毕业论文全程监管、终身跟踪进行了转变,对毕业论文的质量提出了特别严格的要求。二是基于我院发展的实际需求。独立建制后,我院当前的整体目标是在某个领域达到世界一流,即成为世界一流的调查机构,博士生的培养关乎到全院未来的发展。因此,在国家与学校的相关规定基础上,专门制定我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推动我院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关于中农院博士生的招生、培养和毕业的基本规定》的出台,主要涉及两大变化:一是设立博士基地班。充分发挥博士生参与基地建设的作用,为“百村观察”项目、咨询报告撰写、新版中国农村调查提供更强大的支撑。二是对研究生培养进行进一步整合。将所有中农院的博士生纳入基地班统一管理,入学时不分导师,在第四学期分配论文指导老师,实现“集体导师”与“个人导师”的结合,学制统一为四年,为博士生的调查研究提供更加充裕的时间。同时,对博士生的课程论文也进行了相关的规范。
在会上,博士生积极提出自己的疑问,与各位老师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互动,老师悉数进行了详细的回答。中农院博士生相关规范的制定,不仅有利于学院的长远发展,同时也为学生的研究学习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我院将充分考虑学生的意见,对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