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动态

徐勇教授应邀为恩施州州委中心组授课并为“中国农村研究院恩施州博士工作站”授牌

作者:管理员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中国农村研究网   发布时间:2015/11/24  浏览次数:23

本网讯  8月5日下午,应恩施州州委、州政府邀请,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徐勇教授为恩施州相关领导干部做了关于“寓法于治、法治内生”的辅导报告。讲座由恩施州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海涛主持,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州直副县级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一共180余人参加学习。

徐勇教授认为,寓法于治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传统“礼俗社会”向“行政社会”向转变,“行政社会”向“利益社会”转变过程中,治理方式也需要从“礼治”、“力治”向“法治”转变。但法治不否定,更不是简单替代礼治和力治,而是将法治置于治理的最高层次和基本底线。恩施州“律师进村,法律便民”经验的核心要素就是通过利益机制、公平机制、需求机制、激励机制、程序机制一系列机制将法治要素植入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之中,将法治观念和制度转换成人们自觉行为,让人们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话语去解决成面临的问题。正是有这些内生的机制创新,使恩施州“律师进村,法律便民”的创新经验走在全国前列,且具有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

针对如何深化巩固恩施州基层治理现代化改革成果,徐勇教授建议通过更好的发挥村民小组作用,将自治与法治相结合同时进一步强化法治的社会基础进一步规范公权力,进一步协调律师的公益性与私利性关系,强化律师的公平正义责任,从体制上进一步解决好关键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让好经验变成好政策,转化为好制度,让恩施品牌走向全国。

恩施州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海涛同志徐勇教授授课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徐勇教授站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就基层治理法治化做了深刻阐述,站位高,接地气,有历史维度的思考,彰显了理论的力量,针对性很强,让我们深受教育,启发很大。恩施州相关领导干部要学习徐勇教授的方法论,并转化为自身的实践能力,同时也要学习徐勇教授为人、为学的高尚品格,以此形成一种改革信仰,形成一种治理创新的良好氛围。

讲课开始前,徐勇教授还与恩施州委副书记、代州长刘芳震同志共同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恩施博士工作站”揭牌。



<上一篇徐勇教授一行赴秭归调研“村落自治”
徐勇教授一行赴湖北省恩施州调研基层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