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洪 俊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中国农村教育》2013年 发布时间:2015/11/24 浏览次数:40次
一、问题的提出
进入21世纪以来,有关农村教育价值取向的纷争屡见不鲜。在理论上,有些学者提出了农村教育的价值取向应当由“为农”转向“离农”,有的甚至提出“农村教育城镇化”以及“农村初中县城化”的主张。有人认为陶行知有关“中国乡村教育走错了路”的观点已经“过时”。在实践上,一些农村学校(不仅是普通中小学,还包括县域内的一些中职学校)把“升学教育”作为主要价值取向,而不注重为农村培养“适用人才”。许多农村中小学存在“城市化”倾向,课程及教学脱离学生实际,远离学生生活,导致教学枯燥乏味,难以激发学生兴趣。一些地方政府盲目撤并农村学校,使教育资源向县城以及乡镇所在地聚集,城乡教育的差距显著拉大,导致许多农村儿童“就学难”,边远乡村沦为“文化荒漠”。许多县域教育结构不完整,普职成“三教”发展不平衡,难以全面满足农村学习者的教育需求。县域职业技术教育大都以“离农”为取向,以“升学”为主导,很少关注农业以及本地经济的需求。有的农业院校名称中去掉了“农”字。“离农”、“升学”成为农村中许多学生及家长对教育价值的唯一认同,“读书无用论”也在一些农村学生及家长中蔓延,农村教育的价值难以得到全面凸显。
上述现象蕴含着同一个问题,即:对于农村教育价值的判断以及对其取向的认同。山于所处的环境及认识水平的不同,不同身份的人对于农村教育的价值会有不同的理解,农村学生及其家长、教师、学校领导者、教育决策者以及教育理论工作者对于农村教育价值的认识与取向必然有很大差异。笔者认为,农村教育价值的何种取向是合理的、科学的,取决于对于以下四个基本问题的正确回答。即:1、谁是农村教育的价值主体;2、农村教育价值主体的需要是什么;3、决定农村教育价值主体需要的基本因素是什么;4、如何实现农村教育的价值取向。其中,最为根本的是应当明确农村教育的价值主体及他们的教育需求。从主体性教育理论的角度看,农村教育的第一价值主体应当是农村中的学习者,农村教育的价值取向在于满足农村中学习者的教育需求。适应农村人口特别是农村学生的发展需要,是农村教育价值取向的首要之义。
致力于学习者成为“强者”,是各类教育基于学习者需要的共同价值取向。每个学习者教育需求的具体指向虽然千差万别,但都有共性,即通过教育谋求更好的发展,使自己由弱变强,成为生活的“强者”。这是学习者发展的动力源泉,也是教育得以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在实践中,为使教育的价值取向更有针对性及能更有效地发挥“引领”作用,每一类教育价值取向都应当做出的符合本类教育对象(学习者)特点的表述。
基于农村经济、社会以及人口发展的特点以及农村学习者的特殊性,笔者将农村教育价值取向的表述概括为“强农”,即“强农教育”。
二、“强农教育”是农村教育应然的价值取向
笔者认为,“强农的教育”是当前符合我国国情及农村教育的实际,能够引导农村教育科学发展,化解有关农村教育价值取向纷争的一种表述。
(一)“强农教育”的涵义
“强农”是农村教育价值的本质所在。“强农教育”的基本价值取向是“教育强农”,即通过农村中各类教育的影响,促进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使“三农”由弱变强。这是依据我国“科教兴农”战略的要求对农村教育使命的进一步概括。基于“教育强农”取向的教育,即称为“强农教育”。
“强农教育”之“强”有三重含义:一是它以促进“三农”发展为旨归;二是它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强调农村学习者的主体性发展,认为人的主体性的觉醒与提升是“三农”得以发展的本原;三是农村教育自身的做大做强,认为农村教育的规模扩大、结构优化与质量提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
“强农教育”要全方位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服务,把提高农村人口的素质放在“为三农服务”的首位,以提升农村人口的主体性和生命价值为主旨。这是新时期“人的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对农村教育的新要求。
“强农教育”认为农村教育的首要职能在于提高农村各方面学习者的素质,它的社会服务功能(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取决于其育人功能的有效实现。“教育强农”的题中之义是立足于农村各方面学习者素质提高基础上的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这是“教育强农”的基本原则,也是农村教育“为农服务”的新内涵。
(二)“强农教育”与农村教育价值取向其他提法的异同
以往,“为农服务”的价值取向通常被界定为“为农村培养实用(适用)人才”,并成为农村教育的主要目标要求。2000年前后,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对农村教育价值取向的提法,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一转变主要基于以下变化。一是数以亿计的农民工进城务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成为国家既定的政策;二是1999年以来普通高校连续扩招,农家子弟通过升学离开“农门”的路径不断扩大。一些学者由此提出:农村教育的价值取向应当是“离农”。这些变化表明农村教育的价值取向实际上已有变化,同时要求在理论上做出新的概括。
为明确“强农教育”的特质,需要进一步阐明“强农教育”与农村教育价值取向其他提法的异同。
1,“强农教育”与“为农教育”使“三农”由弱变强,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城乡二元条件下,“三农”处于弱势地位。相对于城市,农村是经济、文化发展的薄弱地区;相对于其他产业,农业是弱质产业;相对于社会其他阶层,农民属于弱势群体。因此,“为‘三农’服务”(简称“为农服务”)是农村教育应有的价值取向。在这一进程中,教育的特殊使命就是以教育的方式与手段振兴“三农”。
“教育强农”是现阶段基于“为‘三农’服务”的需要与可能,对“为农服务”本质的进一步概括。在价值取向上,“强农教育”与“为农教育”是一致的;但在目标指向性上,“强农教育”较之“为农教育”更为明确,更具有可操作性。
较之于“为农教育”,“强农教育”更强调农村学习者主体性的觉醒与提升,认为这是“教育强农”的本原。一方面,“强农教育”着眼于“教育公平”的真正实现,要保障每个学习者受教育的权利;另一方面,“强农教育”重视学习者的发展过程,坚信农村人口素质的提升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
2,“强农教育”与“务农教育”
“为农村培养适用人才”(简称“务农教育”)的提法具有计划经济与城乡二元社会的痕迹。在计划经济时期,这一取向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实施的。在城乡社会相对封闭的条件下,农村人口除了上大学、招工、参军等途径,基本没有迁居城市的可能,也为“务农教育”的实施提供了条件。计划经济时代曾经兴办的农业中学及“社来社去”等教育形式,即为典型。近十儿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区域间发展水平的拉大以及城乡流动儿率的加大,进城务工愈演愈烈。在一些人口大省,务农已不是农村人口主要的生计来源,“务农教育”也越来越难以实施。2001年以来,农村初中的“绿色证书教育”难以全面有效实施,即是一例。
“务农教育”难以实施有着多方面的原因。除了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农业、农村处于弱势地位等外在因素外,还有其内在的原因。如涉农行业入职门槛低,没有法定的从业资格要求;农业大都以分散经营、手工劳动为主,缺少产业支撑,现代职业教育难以与其建立密切的产教合作关系;农村职教成教布局不合理、设施不健全、体系不完整,难以全面覆盖与满足农村各方面从业者的教育与培训要求;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师资队伍难以适应涉农职业教育的需要;教育教学脱离农业生产过程,教学质量与效益不高,等等。
“务农教育”事关我国粮食安全,为农村培养适用人才特别是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是“强农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新生代劳动力离农去农的现象日益加剧,妇女、儿童和老人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动力,媒体屡屡提出“将来谁来种地”的问题,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已迫在眉睫。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在制度设计、完善教育与培训体系、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发课程资源、转变培养模式等方面采取更为切实有力的措施。
3,“强农教育”与“离农教育”
“离农教育”(包括“升学”与“务工”的教育)作为当前农村教育的一个主要选项,越来越得到广大农村学习者的认同,甚至成为现实农村教育中唯一的价值取向。有人认为,只有“离农教育”,才是“教育公平”。
应该承认,“离农”是农村学习者基于现实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做出的选择。这是他们应有的权利,“离农教育”的合理性诉求应当得到承认与满足。“强农教育”尊重农村学习者“离农”的选择,关注并积极创造条件帮助有“离农”需要的学习者通过教育的途径实现他们的愿望。
“强农教育”绝不把“为农服务”与“离农教育”对立起来,它把“离农教育”视为“为农服务”的一种方式与途径,但不把“离农”作为农村教育的唯一选项。
“强农教育”与“离农教育”的差异在于:“强农教育”不把社会需求与个人需要对立起来。它既关注社会需求,也关注个人需要,追求二者的和谐统一。“强农教育”具有更高更强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它强调城乡社会的和谐发展,强调农村学习者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强农教育”坚信:只有国家富强、社会进步、教育公平,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乡二元问题与“三农”问题,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才能使农村的劳动者与学习者获得良好的发展与公平的待遇。
4、“强农教育”与教育公平
公平既是一种权利,又是一种理念。它的获得要靠权利主体的努力与奋斗。
“强农教育”是“面向平民”的教育,实现教育公平是“强农教育”的思想内核。“强农教育”致力于消除现实中教育的种种“不公平”,特别是针对农村学习者的“教育歧视”。
“强农教育”要为农村学习者提供多种选择,为农村学习者开辟多条发展之路。在“强农教育”的视野中,“务农”的教育、“离农”的教育“升学”与“务工”的教育都是农村学习者需要的选项。此外,还应当为他们提供更多的选项,有更多的发展机会。
“强农教育”致力于农村学习者的自立自强,要使他们在教育的帮助下学会通过自身努力得到更好的发展。“强农教育”要引导农村学习者走上健康的人生道路,要帮助他们学会做出正确的人生选择。农村教育要尊重他们的选择,也绝不应该使他们只有一种选择,而别无出路。
保障学习者的自主性是“教育公平”的题中之义。无论务农或是离农,都应当是农村学习者的自主行为。这是他们具有学习积极性的内生基础,也是农村教育得以有效发展的动力源泉。
5,“强农教育”与教育的生活化
生活化是教育有效实施的重要途径。农村学习者主体性的觉醒与提升,在于教育与农村经济社会的密切联系,在于教育贴近农村学习者的生活。然而,农村教育的突出垢病,却是诸如职业教育在“黑板上种田”、基础教育教人“读死书、死读书”等教育与农村生产生活脱节的现象。它既体现了农村教育价值取向的迷失,也反映了农村学校教育思想、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滞后。
教育“生活化”是“强农教育”必经的过程,也是农村教育山弱变强的重要途径。在当前条件下,农村教育的发展,一方面有赖于政府加大教育的投入和城乡教育的统筹发展,另一方面也有赖于农村教育工作者与管理者的自身努力。只有在教育“生活化”的进程中,农村教师才能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才能找到教师专业发展和农村教育创新的增长点,使农村教育走出自己的特色发展之路。
三、实施“强农教育”的条件与措施
“强农教育”是农村教育应然的价值取向,是农村教育发展的新理念。然而,理念转变为现实,还需要多方面的条件以及为实现理念采取的多方面措施。
“强农教育”的实施,需要诸多条件。主要是:普职成等“多教统筹结合”的能够满足农村学习者多方面需要的具有多类型多层次的教育体系;有利于促进农村教育发展的办学与管理体制;良好的办学条件与师资队伍;有利于农村学习者主体性提升的课程与教育教学体系;农科教等多种行业结合的能够有力推动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社会服务体系,等等。
当前,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是体制上的城乡二元分割,这也是“强农教育”实施的主要“瓶颈”。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采取更有力的改革措施。依据现有的条件,这些措施可以是:(1)在区域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基础上,依托城镇化的进程实现教育的一体化、均衡化,使农村学习者能够同享教育公平;(2)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及人口状况,在一定区域中提升教育的管理重心,实现地市级乃至省级的管理,以解决“以县为主”管理难以解决的诸如教育投入、资源配置、教师管理、职教发展、教育均衡化等一系列问题;(3)结合农村社区建设与城镇化进程,发展社区教育与成人教育,完善县域教育结构,形成县乡村三级的农村教育与培训网络;(心结合农业现代化、产业化、集约化的进程,推进产教结合,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5)以农村中的新兴企业及其他涉农企业为核心,依托农村中“企业加农户”等产业链条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推进“校企农”三结合的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新体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