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孝东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中国农村研究网 发布时间:2015/11/24 浏览次数:22次
本网讯(余孝东/图文)7月6日到7月16日,中国农村研究院调研组一行15人前往恩施州调研“基层法治与社会治理创新研究”。在为期11天的调研中,调研组奔赴恩施州6县(市)13个乡镇(办),采取实地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从恩施州基层治理改革创新的背景、历程、亮点做法及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出发,深入调研恩施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运用法治手段强化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情况,将恩施州“律师进村、法律便民”的治理创新经验进一步总结提升,以期形成基层治理创新的恩施经验。
7月6日下午,调研组一行来到此行调研工作第一站即恩施州司法局,听取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总体开展情况,观看了相应专题片。7月7日,调研组赶赴利川市,考察团堡镇、东城办事处,以及恩施市屯堡乡、沐抚办事处“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开展情况。屯堡乡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四个一”的基础上创新举措,以咨询为常态、以培训为主导、以参会为制度、以办案为依托,推行了“1+2+3+X”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模式;而沐抚办事处的五级调解法则充分利用村组干部,将乡土资源引入基层治理,极大程度的实现了矛盾的就地化解。
10日上午,调研组与州委、州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召开了由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董永祥主持的调研工作专题座谈会。
会上,州委书记王海涛说,“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中央有要求,现实有需求,百姓有诉求,我们有追求”。恩施州探索的“三位一体”基层治理模式是中央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基层的落地落实。村级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应该有一个结构合理、能力较强的领导班子,公平正义的管理、服务机制,为民便民的服务体系。通过实现98%以上的村两委一把手“一肩挑”,加强了党在农村的领导、增强了班子的战斗力。推进村医村教进村级班子,优化了村级班子结构,把服务建立在知识和技能上。建立村级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增强了村民自治能力。推行律师进村、法律便民,着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推行农民办事不出村,让信息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
王海涛对调研组到恩施州开展调研、总结经验、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说,恩施的发展与进步,不仅需要自力更生,还需要借助外力,特别是智力支持。希望更多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来关注恩施、研究恩施,支持恩施发展。希望调研组秉持为民情怀,深入基层、百姓中,广泛了解基层实情和百姓所想、所需、所急,为恩施州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好智力支持。
调研组在总结发言中谈到,恩施州“三位一体”基层治理模式的探索,有实践、有创新,接地气,实现了治理手段、治理方式的创新,实现了治理主体的丰富性和多元化,在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迈出了坚实一步,走在了全国前列。“律师进村、法律便民”的司法实践是政府决策和行政的创新,是基层治理的一大突破,为基层治理打下了坚实基础。他建议,要在“多元、互动、参与”上下功夫,从纵向、横向两个维度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法律顾问制度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促进。
7月12日,调研组分成两组继续开展调研工作。其中,第一组共7名调研员前往鹤峰县、来风县,第二组共8名调研员前往建始县、宣恩县。16日下午,两个小组圆满完成调研任务后在恩施会合,并在当日下午赴州司法局进行了调研汇报,同时就实地走访中的相关问题与疑惑与主管领导进行了交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