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中国农村研究网 发布时间:2015/11/23 浏览次数:10次
2014年12月26日晚,中国农村研究院第三十三期“百村讲坛”在逸夫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徐勇教授,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院长石挺研究员,中国农村研究院执行院长邓大才教授以及部分基地研究人员出席。基地班全体学生参加了此次讲坛。
本期“百村讲坛”的主题是“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四位基地班同学结合其在暑假调研中的实践和感悟,分别从“公共产品供给”“公共事务落实”“政策议事会”“村民会议”的视角分析阐述了四个不同村庄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
夏奇缘同学就湖南省东安县黑溪村的“危桥改造”事件分析了公共产品供给对村民自治的正向作用。他认为,黑溪村从开始酝酿“危桥改造”到筹集资金,最后成立建桥理事会的连续性过程中,公共产品的供给对村庄的村民自治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其具体表现在公共产品供给与村民利益相关,因而能够带动村民的在议事中的积极参与。
李芳芳同学以湖南省汉寿县沧港镇乌珠湖村为案例点,分析了该村2012年整修村庄道路的决策过程,认为修路资金筹集中“人情宴”这种特殊方式无形中加重了村民负担。由此她总结出:第一,村级公路作为公共产品,需要有公共财政作支撑;第二,农民实际上不是根据自己得到的好处来考量,而是根据与他人收益的比较来权衡自己的行动逻辑,如离村级公路远的村民不愿出钱。在此基础上,她进一步推论出,公共产品供给、公共事务落实与村庄经济实力存在直接联系。
王硕同学基于对山西省静乐县驸马滩村的调查与思考,详细讲述了驸马滩村建档立卡工作中“政策议事会”的民主参与过程。他认为,“政策议事会”在目标指向上秉承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在理念追求上兼顾“协商民主”与“专事专议”的价值内涵,在创新方式上,坚持改造与常规并用,因而在现实意义上有助于推动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
杨明同学以四川省康定县三道桥村为例,讲述了该村村民会议的运行基础及其现状,并结合“制定村规民约”“透明村庄财务”“重建村庄马队”“卫生包干到户”四个具体事件,阐述了村民会议的村民参与情况和村民会议在村庄治理中的作用。他认为该村的村民会议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会议成员的开放性;二是会议决策的直接性;三是会议运行的透明性。由此,他总结出:划小自治单元,下放公共权力,发展乡村公共空间是推动村民参与,增强自治有效性的重要途径。
互动问答环节后,胡平江博士、邓大才教授、徐勇教授先后从不同角度对汇报进行了精彩点评。
胡平江博士认为,四位同学围绕“公共政策对村民自治的影响”这一主线,进行了较好的视角切入,剖析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并能够予以相应的理论分析,值得肯定。同时,个案如何与主题结合,如何对问题进行深度挖掘并建构自己的分析体系,以尝试与理论对话,值得思考。
黄振华老师认为:第一,村民自治具有内生性,即需求是自治的基础;第二,村民自治的实现形式具有多样性;第三,村民自治的实现受一定条件的制约。他指出,案例的选择很重要,不能过度解读案列,而是要从案例中提出理论化的概念,学会将事实与理论之间进行勾连。
邓大才教授针对“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报告主题,梳理了“有效”和“形式”两个概念。他认为,“有效”的核心要素是村民自愿、参与、民主以及解决实际问题;“形式”则包括以政策议事会为代表的代议制民主,以村民大会为代表的直接民主。紧接着,他就村民自治的1.0版本、2.0版本及其学术研究的1.0版本和2.0版本作了详细论述。他认为:1.0版本的村民自治是精英主导下农民被动参与的外生型;2.0版本的村民自治是由农民需求推动的内生型,特点是多样、多层。而对于村民自治学术研究的1.0版本是“价值——制度”范式,2.0版本是“条件——形式”范式;据此,邓大才教授预测村民自治研究的3.0版本将是“正义——程序”范式。
徐勇教授鼓励同学们“学术上要有自发优势”,但“也不能忽略基础理论知识”。他围绕“公共事务与治理”总结到:第一,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地区大多数的公共产品仍然是自给自足,由此构成了村民自治的基础;第二,村民自治得以实现的三个重要因素,一是公共利益,二是公共精神,三是传统资源;第三,村民自治的过程是由一开始的村民自发——国家建设——新农村建设,其中,由村民自发到国家建设这一环节是国家政策的重大变迁。最后,徐勇教授对今后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作出了评估展望,他认为今后的村民自治会向“上、下、左、右”拓展,上,即向政府拓展;下,是延伸,找到最适合自治的组织;左右是指会向经济、社会等方面横向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