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纪晓岚、朱 逸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西北师大学报》2013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15/11/23 浏览次数:27次
【摘 要】中国社会的变迁与发展以及由此引发的外部环境的变化对村庄内部治理产生了多重影响。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历经了人民公社、乡镇企业、乡政村治等不同的制度变革阶段。在当下,村庄自身为了顺应社会形势和潮流的变化,其内部的治理结构与形式也发生着改变,村庄治理由原先的高度集权化和行政化的传统集体化时代,逐步转向顺应市场经济要求,注重多元管理主体、多重管理手段和多样化的产权安排的新集体化时代。新集体化时期强调村级集体经济对于村庄的多重构建,其特征在资源较为丰富的乡村(村庄)得到较为明显的体现,这与传统集体化时期村庄治理模式有着较大的差异性,从而形成了新的村庄治理模式,即村庄的经营性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将企业的管理方式与手段嫁接于村庄治理之中,将企业经营的理念与营运方式运用于村庄经营,使得村庄的治理更为高效与有序。
【关键词】经营性治理;村庄治理;新集体化时代;村级集体经济
一、引论
自从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以来,历经十几年的发展,村庄治理由传统的行政化、指令化管理,逐步转向村民的自主管理,在其自身的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村庄治理模式,学者对此有着不同的阐释。在各种不同的村庄治理模式背后,透射出的是村庄社会基础的不同以及对于村庄自身发展需求的契合。当下,中国农村村庄治理模式的变化是对外在社会形势的主动性应对。本文拟以新集体化视阈为总体背景,从典型村庄入手,探究村庄经营性治理模式及其自在逻辑。
二、新集体化时代:农村社会治理基础的变迁
(一)传统的集体化时代:国家权力控制下的乡村社会
1.人民公社阶段
20世纪50年代,农村经历了互助组、合作社与人民公社三个逐步发展的阶段,从而形成了农村集体化的雏形,这主要表现为对于生产、生活、村庄管理等多重生活空间的控制,使得原本的村庄公共资源乃至农户的个人资源实现集中管理与调配。1961年制订的《人民公社六十条》,详细规定了人民公社的组织性质与规模、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管理委员会、生产大队管委会、社员规范、干部制度等。乡村社会更显模式化和计划性。集体化形式与集体化主义成为农村实现乌托邦的根本基础,村庄治理模式实现由乡绅为基础的“简约治理”向着以国家权力为基础的行政指令化治理的转变。正是由于行政化管理的存在,阻碍了村庄自身的发展选择,在此环境下,农村社会内部缺乏自身的内在动力,乡村社会的发展属于由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变迁,是一种由上至下的灌输式的社会管理方式,从而使得整体农村社会缺乏自身的行动空间。
人民公社阶段的村庄社会,集体化与合作化改变了农村的利益关系、政治关系和社会结构,呈现出政治化倾向。集体化实现了乡村的组织化,为乡村治理提供了良好的组织基础,并由此实现了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正是其高度的组织化和集体化管理,扩大了基层组织的权力资源,强化了公共管理能力,20世纪50年代的合作化与集体化不仅实现了对乡村经济制度的根本改造,也实现了对于乡村治理体系的改造和重建。人民公社体制是一个代价高昂的治理体制,不利于农村及城乡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也有损于国家对于乡村的有效治理。
2.乡镇企业阶段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适应市场经济制度的整体环境的需要,在乡村社会内部开始形成新的集体化缔结形式——乡镇企业。作为村庄的经济共同体,乡镇企业担负着一定的经济职能,企业的运营与管理大多还是由乡或镇政府直接管理的,在体制上还是没有脱离对于政府的依赖。乡镇企业对于乡村社会的直接影响在于基层政权和政治空间形态,其产生的作用有着正负两面。正向功能在于,它不仅承担着村庄的经济职能,对于村庄经济实现有效的补给,而且也开始逐步承担起部分社会管理职能,在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农业补贴和农民福利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一定程度缓解了乡、镇、村委的多重压力;负向功能在于,由于管理主体的不明确、权责的不明确、产权制度的缺失、管理手段和方式上的落后,乡镇企业在80年代下半时期开始大面积的倒闭,造成了集体资产的损失,对于村级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乡镇企业是专注于经济领域内的集体化而不同于人民公社时期的全盘集体化。虽然还是有行政化、计划性的影子存在,但是相比较之前的集体化已显得有所淡化,乡村社会内部成员开始可以有自我的行动选择机会,与外部的社会关联也逐步加强,村庄自身也可以选择自我的发展路径。在这一时期,村庄的治理也开始由行政手段转向经济手段,运用多重手段对于村庄内部秩序进行调节与维护,政府与企业共同合作参与村庄自治的雏形开始凸显,村庄的社会基础也开始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转变,但是由于处于初期阶段,在村庄治理方面还是存在许多不完善与不合理的症结问题,这些都成为催生新集体化时代出现的根本内在动力。
(二)新集体化时代:乡村社会的诱致性制度变迁
伴随着外部环境的进一步变化,在农村社会内部也产生了新的模式形态。与此相适应,个人或群体为把握获利机会而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寻求现行制度安排变更或替换,或是新制度创造的制度变革,被称之为诱致性制度变迁。这种社会制度变迁模式是相对于以往传统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而言的。在以往的制度变迁中,国家权力和政府担当了更为重要的责任,对于农村社会的发展发挥着设定方向、实现规范与控制的功能。而诱致性制度变迁强调了对于外部环境的分析以及对村庄自身优势与劣势等情况的分析,最终实现的是理性的集体行动,国家权力逐步淡出于村庄内部,取而代之的是村庄内成员自主的行动选择。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新集体化时代的主要组织形式,在村庄内部逐步形成与发展,其存在的形式有农村股份合作社、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等。伴随着产权制度的引入,村级经济组织开始以公司化的形式运营与管理,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组织模式、规范的产权制度以及完备的分配机制。这种形态相比较于人民公社时期的行政化和乡镇企业阶段有了很大的突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实现自身经济职能的同时,其社会管理职能也得到了强化,覆盖了村庄内成员的社会福利、公共产品供给、乡村社会秩序维系、村民的社会交往、村民的就业等诸多方面,从而形成了乡村“政府+村级经济组织”双重治理的模式。村庄新集体经济形式是以新集体主义为基础的, “新集体主义”是强调以个人利益为基础,以共同富裕为目标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具有合作意识、公私兼顾的关系模式和以群体为单位的社会组织方式。与人民公社时期不同的是,新集体化更多地体现在个人利益基础之上的集体合作精神,而且这种合作是自觉自愿而非强制性的。村级集体组织对于村庄的作用不局限于经济层面,也触及乡村社会的各个领域,村庄与企业的关系也由之前乡镇企业阶段的“村庄型公司”,逐步向“公司型村庄”[8]转变。村庄治理过程开始引入公司化的管理元素,村庄治理变得不再是单一的行政化手段,而是更具经营性意味。在许多集体资源丰富的村庄,企业主治村的现象频频出现,这种现象被研究者称为村庄的“能人政治”。于是,探究新集体化时代村庄社会内部治理模式的变化,以及其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图景,成为全面了解新集体化时代村庄治理特征的重点。
三、村庄治理模式的传承与超越
(一)乡绅治村
秦汉以后,许多朝代的乡里制度结构基本采用“三级制”。比如北魏的三长制,北齐的党、闾、邻里,北周的党、闾、里,隋初的族、闾、保,以及明清两代的乡、都、图(或乡、都、里,或乡、都、村等)。这种治理结构所呈现出来的特点是以保长、甲长为村庄领袖的能人政治模式,其属于一种地方性的自治形式,其权利获得来自于国家,并依靠国家授权实现村庄内部的自我管理。
在传统中国,乡村治理包含国家行政权力和社会自治两个方面,乡村社会在这两种权力的相互作用下所实现的治理行为,被费孝通称为“双轨政治”。国家正式政权机构设置于县一级,承担户籍、治安、教化与赋税等职能,由当地的乡绅担当乡里组织领袖,协同官府办理乡里事务,实现官僚体制下的乡村自治。乡绅与官府在长期的交往中,已经形成了一种默契,即乡绅有配合官府治理乡村的义务与责任。“乡里、保甲等基层政权总是掌握在当地的乡贤、望族手中,成为了乡绅地主欺压农民的工具。国家依靠这些地主乡绅,作为政治统治的基础。”乡绅掌握着乡村内部的公共权力,操纵着乡村公共权力的运行过程,由此形成了中国传统的乡绅治理体制。
(二)人民公社与乡政村治
人民公社时期, “政社合一”的治理体制,使得乡村社会得到了进一步的整合,由上至下的行政指令性管理,更使得国家政权对于基层社会有了全面的渗入,政治在村庄内部有了更多的话语空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生产资料分配模式,奠定了乡村社会的经济运行基础。“一大二公”的社会发展目标,使得公共性、集体性意识在农村得以扎根,村庄内部的社会结构、社会形态、社会交往、社会组织等都有着模式化的构建。归结而言,人民公社时期的村庄治理,对于村庄的影响是全方面的,涵盖着政治、经济、社会等诸多领域,是多重的村庄空间重构,且其影响是深远并全局性的。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至此人民公社体制下的村庄治理开始进行重建,建立“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三级体制,通过政社分开、党政分开、撤区并乡、乡村分治等一系列方式,形成了新的“乡政村治”的治理结构。在农村产权结构及经营管理体制的非集体化和分散化的同时,农村基层组织和管理体制也出现了明显的非集中化和分权化。农村内部的社会分化以及自主空间的提升,使得村庄自身有了更多的自由构建自身形态的机会,为之后的新集体化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三)多元的村庄治理模式
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于村庄自身形成了较大的冲击。顺应其自身发展需求以及外部环境的要求,诸多村庄都构建了符合自身的治理模式,从而形成了多元的村庄治理取向。张厚安、徐勇、项继权通过对全国22个村的调查发现,村庄治理可以分为三种六类:第一种是“传统型”,具体又分为“传统-行政主导型”和“传统-村落权威型”两类;第二种是“能人型”,具体又可分为“能人支配型”和“能人主导-公众参与型”两类;第三种是“法治型”,具体可分为“外在-法治型”和“内化-法治型”两类。冯兴元、柯睿思、李人庆等则立足于村庄自身的类型,划分了不同村庄治理过程中的主导模式。(见图1)
图1 不同村庄类型下的村庄治理主导模式(略)
贺雪峰则从村庄自身秩序维度出发,划分了四类不同的村庄治理模式,即原生秩序型乡村治理、次生秩序型乡村治理、乡村合谋型乡村治理、无序型乡村治理。
(四)传统与现代糅合下的村庄治理:经营性治理
纵观村庄治理内在逻辑的演变,传统治理强调的是国家对于基层社会的渗入,在村庄内部形成自身的话语权,从而影响乡村社会的整体存在形式。而新集体化时代的村庄治理,则是村庄空间内国家权力的抽离而赋权于村庄自身,由原本的指令化管理转变为指导性管理。在村庄治理过程中,村庄自身有了更多的话语权,治理主体也变得更为多元化,政府、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村委会、村庄精英等都参与到日常的管理过程中来,管理架构也随之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伴随着村庄公共资源和经济资源的进一步丰富,村庄可以在有限资源内实现自主经营与管理,在管理手段上也变得更为灵活,由以往的计划性管理转为借鉴企业运营活动中的方法进行日常管理,这种治理形式实质上属于分配型的村庄治理,它是村庄实现经营性治理的基础。
村庄的经营性治理与传统意义上乡绅治村、集权治理及与现代意义上乡政村治、村庄自治相比较,在管理主体、管理方式、作用场域、自主性要求和集体化组织形式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不同。(见表1)
表1 经营性治理与诸多治理模式的多重维度比较(略)
四、实践场域:一个集体资源丰富村庄的经营性治理真实图景
(一)个案介绍
九星村位于上海市西南地区,隶属于闵行区七宝镇,处于城市近郊。上世纪90年代之前,主要以农业、手工业为主,全村村民1117户、3575人,经济状况比较落后,是上海地区较为落后的村庄。直至90年代中期开始,九星村开始集中村中现有土地,对于村内1307亩土地进行集中管理、经营,在九星村原有的土地上建立九星综合市场,并在同时创建九星公司,建立了村级集体经济。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九星综合市场逐步发展为拥有23个大类、上万种单品、市场交易额300亿的大型市场,被誉为“中国市场第一村”。
九星村的集体化发展也经历了“互助社-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阶段的传统集体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村庄呈现出“单位化”的雏形,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改革开放之后,九星村也再次经历了“新集体化”过程,即“办乡镇企业-农业合作社-股份制度公司-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发展路径。在“新集体化”过程中,九星村实现了由农业向商业、由分散向集中、由外部推动向内生性发展等方面的转变。新集体化时期,村庄依托九星公司、村委、党委等主体,借鉴企业经营管理的运作方式,结合村庄治理的传统经验,对于村庄内部的经济、社会、文化、政治进行全方位的治理,形成了自身独具特色的村庄治理模式——“经营性治理”。
(二)村庄经济结构
九星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为启动阶段(1994年-1997年):村内兴办“停车场、农贸市场、养鸭场和虹莘路商业街”被称为“三场一路”,以出租及合租的形式进行,进行了集体经济的原始资金积累;第二为发展阶段(1998年-2002年):1998年,在村庄自有土地上,兴办九星综合市场,建立五金、食品、南北干货、胶合板、农副产品五大批发市场,随后其品种逐步扩大,九星市场格局基本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的强化;第三为提升阶段(2003年至今):提升市场内商品品质,拓展市场业态,完善市场管理和服务及配套设施,培养和引进人才并实现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模式,制定“12583”市场发展目标:“按照规划要求,九星市场将建立10万平方米的餐饮、娱乐服务,20万平方米的商品住宅,30万平方米的商务楼,50万平方米的展柜,80万平方米的物流业。”
\从所有制结构来看,在九星市场建立之前,村庄内部是单一的集体所有制,是单一的公有制产权结构。但是在进入新集体化时期之后,伴随着集体经济的逐步壮大,其所有制结构也开始发生了变化。在2005年时,九星村决定拿出总资产的20%作为试点,进行量化兑现,建立九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其资产规模为8000万元,通过核算农龄、汇兑入股的方式,设置了股本规模和入股比例,使得全体村民都有机会成为集体经济的主体,其中村民为5168.05万股,占64.6%;岗位股2000万股,占25%;法人股831.95万股,占10.4%。之后又在2009年,将3.46亿村级集体资产进行了再次股份制改革,并于2010年成立了上海九星社区股份合作社。(见表2)
表2 九星村村级集体经济生产经营表(单位:万元)(略)
九星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与壮大,对于村庄治理有着较多直接或间接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村级集体经济的产权改革使得原本虚化的产权结果得到了清晰化,克服了原本集体资产虽属于全体村民但谁也触碰不到的“空中楼阁”现象,让村民们实现了“人人有工作、人人有保障、人人有股份、人人有素质”。九星村通过对集体经济的股份制改革,实现了“以市兴村”的联动发展模式,为村庄自治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赋予了村民财产权,充分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提高了村庄自身的动员能力,提高了村民之间的凝聚力,促进了村务的有效开展。
2.依托市场,解决了村民的就业问题。在九星市场内解决了160多名政府征地的农转非人员、320名征地吸劳后又下岗的原住民和230名村外人员的就业问题,设立了250余人的保洁公司和200多人的社会综合治理管理队。九星集团公司及附属子公司也吸纳了大量的村民成为市场管理人员,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九星村与九星市场在地域上的重合性决定了对于市场内秩序的维护,实质上也是对于九星村自身秩序的维护。吸纳村民成为管理者,使其由农民角色转换为市场管理者角色,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他们自身的就业问题,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村庄秩序的稳定。
3.依靠集体,村庄内部实现了社区福利的自我供给。村级集体经济的壮大,赋予了自身更多的资源优势,使其有能力参与到村民福利的供给中来并成为较为重要的供给主体,由村委、政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构建的村民社会福利网络由此形成,构建了“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多重主体的村庄社会福利供给模式,村民能从中获得切实的利益,集体经济组织也在较大程度上补充了政府在村庄社会福利方面的供给,这也是村治中重要的一个部分和覆盖内容。(见表3)
(三)村庄组织结构
九星村内部的组织结构是由正式的行政组织体系和经济组织体系以及非正式的组织体系共同构建而成,其包括村委会、共产党基层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商会、社会工作站及各种形式的社会团体组织等,这些组织之间相互依存。正式组织在村庄治理过程中起着主导性作用,而非正式组织则起着辅助与补充的功能性作用。
表3 九星村社会福利的形式与内容(略)
1.行政组织体系:九星村委、九星村党委作为村庄自治的重要主体,九星村委会和九星村党委,依然担负着村庄日常治理的重要职能。在九星村委设立了多个职能部门,主要针对村民福利、九星市场、治安、调解、村内老人、团组织、外来商户等多方面。村党委作为村庄治理的核心,起着统帅和导向性作用,直接渗入到村庄的日常治理过程之中,九星村将其党支部设在了市场的管理区域之内,进一步拓展了党组织自身的组织边界。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大会制度,作为涉及村庄发展和村庄治理的决策制度,在九星村内不断得以完善与发展。(见图2)
2.经济组织体系:九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村庄的经济组织,在村庄治理的组织体系中,同样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与村庄的行政体系相互配合,共同实现村庄的自治。作为经济组织,它不仅担负着村庄的经济职能,为村庄的治理提供经济和社会资源,同样也会担当起村庄内的社会职能,维护村庄自身的正常秩序。与此同时,九星公司的企业化运营方式(包括激励机制、管理方式、制度安排等)也不断地被行政组织体系所吸纳与借鉴,并运用到村庄自治过程中来,改变了以往行政化的管理方式,使其管理也更具多元化。(见图3)
图2 九星村村委会组织系统(略)
图3 上海九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示意图(略)
3.非正式组织
在九星村内,除了正式组织之外,还有许多非正式组织,这些组织所触及的是正式组织之外的内容,这些组织的出现也是依托于九星市场的存在与发展,对于完善市场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于村庄自身的治理也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例如,闵行区工商联七宝镇商会九星分会,就有效地联结了市场内上万的商家,使其在九星村内的社会网络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更有效地规范了市场,从而也有利于村庄自身秩序的维护;还有,区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和牵头下建立的上海首个司法社工站,对于有效化解村庄内的社会矛盾,探索社工体系对于市场管理和村庄治理的作用有着较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以上类型的非正式组织在九星村内还有许多,它们虽不直接参与到村庄治理过程中来,但是却间接地影响着村庄自治的实现。
九星村的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共同构成了其内部权力体系和组织结构。在村庄治理过程中,它们运用了多重管理手段,改变了传统的行政手段,融入了更多的经济手段,使得村庄治理在九星村不再是简单的管控与治理,而更多地体现为一种经营管理过程。它借鉴了企业管理的方式和手段,通过对村庄有限资源的集中与运用,实现了对于村庄和全体村民及村庄外来人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从而实现了村庄范围内的秩序维护,是典型的多元主体视阈下的经营性治理。
五、经营性治理的自在行动逻辑
(一)经营村庄:传统村庄治理理念的转变
由传统的“乡绅治村”、“人民公社”、“乡政村治”再到现今的企业化经营治理,看起来只是治理形式上的变化,实则是思想意识层面上的转变。政府、村委、村庄精英、社会团体等主体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单一管理主体的管理模式,使得村庄治理的主体更为多元化。同时,由原本高度集权、行政指令化的管理方式转变为融合企业管理的治理方式,这又使管理手段有了进一步的改变。管理主体的多元、管理方式和手段的改变,使管理更为符合外部环境的需要,也更有利于提高治理行为的有效性,同时也赋予了村庄实现自我经营与治理的新思维与理念,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成本核算观念。改变了村庄以往的“等、靠、要”的思想,村庄在治理过程中学会了讲求经济效益,注重“成本-收益”分析,使得村庄的治理成为一个精打细算的运作过程。
2.经济利益观念。弃利求义是中国的传统观念,以往的村庄治理过程不主张对利益的追求,但九星村将企业的成本核算和对于经济效益的追求一同移植到了村庄的治理之中,探索运用利益诱导和利益激励机制,调动村民群众的积极性,通过对于利益的有效分配达到村庄内部的协调与稳定。
3.市场竞争意识。人民公社时期的村庄治理,强调的是友好竞赛,坚决反对彼此竞争。随着市场经济整体环境的成熟,九星的村庄治理开始融入到市场竞争之中,竞争意识也逐渐得到了强化,这种竞争意识也延伸到村庄内部的村民之间的竞争、干部之间的竞争、派系之间的竞争,通过各种竞争实现自我价值,也增强了组织和村庄的活力。
4.规范治理意识。作为“熟人社会”的村庄,“面子”、“礼俗”、“人情”被嵌入于村庄的日常生活之中,这在一定程度阻碍了公共权力运作的规范性。随着企业化的制度规范运作引入,这种格局被打破,提高了村庄治理过程中的规范意识。
(二)理性行动:村庄集体行动困境的突围
对于中国农民有诸多的论断,如“传统小农”、“理性小农”、“社会化小农”等等,将原本分散的农民联合在一起最终实现集体的目标,一直是困扰中国农村的难题。以往的强制性、行政化手段被证明是一种低效的整合方式。农民的单位行动可以被认为是理性的行为,都是在通过“策略-选择”之后的最优化行动方案。关于集体行动的困境,奥尔森曾有过充分的阐释,“搭便车”、“低效联结”等情况普遍存在,他认为集体行动适合小团体,而不适合大团体。在九星村,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但是显得不是很突出,根本的原因在于九星村的集体行动,都有着大体相同的价值目标和利益联结,九星公司、九星村、九星村民是集体行动的重要主体,相互之间彼此依存,使得个体的理性行动与整体的集体行动之间达成了平衡,从而形成了法人行动的理性。
(三)资产增值:村庄经营的主要内容
新集体化时代的农村,原本单一的农业生产方式已经无法适应村庄发展的需要,实现传统产业模式的转型是村庄实现自身发展的基础,非农化就成为重要的选择。九星村的生产资源主要是土地,利用级差地租实现土地的增值、实现生产方式的转变,最终促成了村级集体资产的增值。发展集体经济、壮大村庄财政,是村庄治理的重要经济基础,
缺乏其相关基础,村庄治理将会变得空泛和缺乏动力,甚至会影响村庄治理的有效运作。由此,村庄追求经济发展,村民追求财富增长,发展和壮大村庄经济成为村庄治理的主要任务,九星则将企业经营中的成功经验和管理经验运用到村庄治理之中,把村庄视同于企业的法人实体进行经营管理,并将资产的保值、增值确定为村庄的主要目标,通过对于该目标的实现,来维系村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安定的村庄治理框架。
(四)利益导控:村庄治理的策略选择
经营性治理的合法性基础是什么?按照韦伯所说合法性基础的类型,可以借鉴其传统合法性,将“为民谋利”,对于利益的诉求与实现看成是村庄经营性治理的合法性基础。传统集体化与新集体化时代有着不同的现实基础。传统集体化时期,村庄内部社会分化较小,而在新集体化时代,村庄内部社会分化开始加大,故而不同的利益诉求开始凸显。村民对于自身的权益、自身的发展以及村庄内的制度公平性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这样的现实,发展村庄经济,提高村民收入水平就成为基于利益导向的策略选择。九星公司及村委共同提供村庄内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改善村民生活品质,保护村庄和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利益导控在村庄治理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不仅作用于村庄的整体性联结,同时也作用于个体的村民行动之中,九星村制定有详尽的奖惩制度规范,通过利益诱导来调控村民的行为,从而达成村庄治理的目标。
六、结语与讨论
村庄的经营性治理,是对于原本传统的村庄治理模式的突破,这种突破不仅表现在形式上,更表现在思想观念上。它是村庄自身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产物,有其自身的运行与作用场域,即新集体化时代下集体资源较为丰富的村庄。村庄经营性治理突破了单一管理主体和治理方式,实现了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管理方式的多样化,最重要的在于村庄治理的高效性。九星村的经营性治理,有其自身的特征,它揭示出了经营性治理模式的普遍性元素,这有助于厘清村庄经营性模式的整体图景。
在探讨经营性治理的自身优势和特点的同时,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这种模式依然存在着有待完善的内容,如村委、党委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者的权力构成及如何行使;村庄精英的身份多重性对于村庄治理的影响;如何应对村庄内部的高度分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庄治理过程中的职能和角色定位等等。
必须指出,任何制度模式都会历经一个不断完善与发展的过程,经营性治理模式有其自身的发展轨迹和内在逻辑,它对于创新村庄治理模式,拓展村庄治理理念有着重要的借鉴与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