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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地方合作研究项目成果为中央一号文件所肯定

作者:管理员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中国农村研究网  发布时间:2015/11/23  浏览次数:20

    近日公布的2014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不同情况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在村民小组的地方,可开展以社区、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早在2010年,广东云浮市进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2011年初,云浮市所辖的云安县委书记和云浮市委书记分别率团至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专程拜访,就共同推动农村改革达成合作协议。之后,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徐勇教授、执行院长邓大才教授等率队多次去云浮调研和提出改革建议。云浮改革探索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重心下移,将村民小组作为自治单元,在村民小组、村委会和乡镇设立三级理事会,发挥村民小组这一层次的自治作用。徐勇教授为此专门撰写了《“组为基础,三级联动”:村民自治运行的长效机制--广东省云浮市探索的背景与价值》一文(发表于《河北学刊》2011年第5期,后为《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当年底,还在北京召开了云浮探索新闻发布会和理论研讨会。云浮先行一步的探索为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提供了经验样本。2012年7月,徐勇教授应广东省委邀请为广东省委中心学习组专门作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报告,介绍了云浮的做法和经验。
    据悉,近两年,广东省清远市全市都在推广以村民小组作为自治单元的工作。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的研究人员全程参与了这一探索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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